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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打車難,北京鼓勵乘客合乘出租車,特別是在早晚高峰時段,合乘者只需各付共同路段車費的60%,並可以打印多份發票。北京交通執法總隊表示,目前96103和96101兩部叫車電話都可以提供“合乘訂車”業務。同時,出租拒載將從重處罰。(3月24日《新京報》)
乘客“合乘”出租車從違法到合法,至少是認知上的一個突破。儘管業內人士稱,從法律性質上講,“合乘”和“拼客”是完全不同的法律行為。後者是指出租車司機為追求更高的利益多載客人,這侵害了乘客的權益,是違規行為。“合乘”是指在客運高峰時段或路段,乘客經協商同意共同乘坐同一輛出租車的自願行為,是一種合法行為。但是,從本質上將,兩者都具有“拼車”性質,都是乘客非獨自乘車,加之“合乘”和“拼客”很難區分,在實際操作上困難重重。然其對緩解打車難效果相同,帶給出租車的效益相似,乘客願意,出租車司機也樂意。
乘客合乘出租車從違法到合法,其社會效益更是顯而易見。出租車一次只準載一客或一方客,乘客需要100%支付打車費用。如果允許其兩人合乘,甚至三者合乘,前者每人只需支付實際費用的60%,乘客便可節省40%的開支。如果允許三者合乘,乘客可節省的費用就更多。目前,北京市有6萬餘輛出租車,每日為200余萬人次提供服務。如果為出租車合乘業務開禁,乘客又願意接受合乘,6萬餘輛出租車每日就可以為更多的乘客提供服務,其意義不僅表現在節省打車費、節省能源和改善環境上,更有助於提高車速,緩解城市交通擁堵,提升乘客的出行效率。
不過,開禁合乘畢竟只是緩解打車難的一種手段,並不能從根本上解決打車難和城市交通擁堵。因此,對於開禁合乘,不能寄于過高的希望,更不能偷工減料,試圖以此代替公交優先原則,意在減少財政對公交事業的投入。開禁合乘只是一廂情願,即使能夠得到乘客認可,合乘的乘客會逐漸多起來,這也無法從根本上緩解市民乘車難和城市交通擁堵。而要從根本上緩解市民乘車難和城市交通擁堵,就需要繼續增加財政投入,大力發展城市公交事業,改善公交服務水平,讓公交和地鐵成為乘客出行的首選。同時,要抑制或較少公車使用量,不準公車與公交和地鐵搶地盤。公交優先真正落到了實處,再輔之於為合乘出租車開禁,才能為解決市民出行難,緩解城市交通擁堵奠定堅實基礎。
作者:張永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