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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統計局發佈長沙城鎮居民收入差距及消費結構分析報告。調查顯示,2011年,長沙低收入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和人均消費支出分別為13151元、10124元,消費傾向為77%;高收入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和人均消費支出分別為46681元、27820元,消費傾向為60%。
不同收入的居民家庭,消費結構呈現出不同特徵。低收入家庭主要以生活必需品消費為主,吃穿住所佔消費的比例為66.5%,用於交通通訊、教育文化的消費比例為20.5%;高收入家庭吃穿住只佔消費比例的一半,交通通訊、教育文化消費佔比為35%。
調查顯示,在居住條件方面,高收入家庭人均住房面積44.06平方米,是低收入家庭的1.6倍。
非生活必需品的消費差距最大,2011年,長沙市高收入家庭人均用於交通和通訊支出為5965元,是低收入家庭的6.5倍。其中交通消費支出4636元,是低收入家庭的13.8倍;通訊費支出是低收入家庭的2.3倍。城市高收入家庭家用汽車消費已普及,去年,長沙每百戶高收入家庭私家車保有量達55輛,比2010年增加10輛。
調查發現,導致收入差距的主要原因,來自就業負擔、教育水平等差異。
就業負擔系數存在較大差距。調查顯示,低收入家庭較為顯著的一個特徵是家庭人口多。2011年,長沙市低收入家庭戶均人口3.23人,戶均就業人口1.4人,家庭負擔系數為1.31。高收入家庭戶均人口2.63人,戶均就業人口數為1.61人,家庭負擔系數為0.63。這表明低收入家庭是以少養多,高收入家庭則是以多養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