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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場資訊 【深圳商報訊】(記者 鐘國斌)深交所最新發佈的《深圳證券交易所2011年度自律監管工作報告》顯示,2011年度深交所共作出44份紀律處分決定,採取限制交易自律監管措施7起,對9個從事異常交易的投資者的證券賬戶採取了限制交易措施,涉及賬戶均為機構賬戶;其中因為超比例增減持股票違規的有8個賬戶,其餘賬戶是因賣出解除限售存量股份違規;共涉及2隻中小板股票和5隻主板股票。
深交所方面表示,強化對證券交易的監管方面,一是著力遏制題材概念股、新股過度炒作,防範重大惡性風險;二是強化對涉嫌內幕交易行為的及時發現和及時報告,進一步完善對重大資産重組、高送轉的專項核查機制;三是加大對涉嫌市場操縱行為的打擊力度,著力打擊和瓦解多點合謀操縱;四是樹立“大市場、大監管、大執法”觀念,深化和拓展系統聯合監管。強化對會員的監管方面,一是結合市場風險,強化對會員的日常監管;二是持續深化投資者適當性管理,不斷夯實會員客戶管理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