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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22日發佈《關於做好2012年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省(區、市)住房城鄉建設(住房保障)部門要于年度計劃確定後20個工作日內,在當地政府網站公開本地區及所轄市(地、州、盟)年度建設計劃,並按月公開開工和基本建成(竣工)情況。《通知》要求,各省(區、市)住房城鄉建設(住房保障)部門積極配合財政部門,研究公共租賃住房商業銀行貸款具體貼息政策,支持和吸引社會資本參與保障性住房建設、運營和管理。
《通知》明確,應積極拓寬資金來源渠道,做好資金籌集安排,並具體分解落實到各類建設項目,確保各類資金來源渠道落實到位,不留缺口。中央補助資金下達後,要配合有關部門,在規定時限內將補助資金分解落實或明確到具體建設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