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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 (記者 許超聲)中國證監會繼續加大了對於證券違法行為的打擊力度,日前再度通報兩起案件,其中一起涉及股東信息披露違規,機構莊家通過虛假持股信息披露獲利;另一則則是近期少見的法人機構非法利用他人賬戶買賣證券案。
證監會查實,2007年7月,京博控股動用了約2.7億元資金,利用自身賬戶、17個管理企業以及1個自然人賬戶持續購入國通管業流通股,到2007年12月18日,最高持股比例達到30.31%。隨後,京博控股陸續減持了流通股。而在該公司增持和減持流通股的過程中,京博控股並未如實披露信息。
證監會相關負責人指出,京博控股之所以刻意隱瞞,一是為了規避向上市公司其他股東發出收購要約;二是為了通過先增持股票再減持部分股票,博取差價,降低收購成本,違法意圖明顯,違法情節惡劣。證監會責令京博控股改正,給予警告,並處以70萬元罰款;對其法定代表人、董事長馬韻升給予警告,並處以30萬元罰款。
此外,證監會還通報了四川東合烽投資公司利用他人賬戶炒股的違法案例。據調查,時任四川東合烽投資資本運營總監的龔天明負責管理和操作朱艷芬賬戶和張某賬戶,兩賬戶2010年1月在成都某證券營業部開立,交易方式均為網上委託,交易資金為四川東合烽自有資金和青海柴達木鹽湖化工獲得的借款。在現有法規中,《證券法》第八十條明確規定,“禁止法人非法利用他人賬戶從事證券交易”。因而,證監會對四川東合烽處以罰款3萬元,對朱艷芬、龔天明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罰款3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