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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經濟之聲《天天315》昨日報道,價簽上標低價,結賬時卻收高價;明明是打折,促銷價卻和原價相同。家樂福超市虛假促銷,被消費者質問卻百般狡辯。
結賬時價格變高
顧客求解釋被打
最近,昆明的張老先生和老伴到昆明家樂福白雲店購物,看到櫃臺上的標簽顯示“前腿肉每公斤18元8角”。他們覺得實惠,就挑了一大塊前腿肉。結果到櫃臺結賬後發現,小票上顯示的價格竟然是21元8角一公斤,3公斤多肉花了85元多。發現標價和售價不符後,張老先生老伴就喊服務員查詢價格並作出解釋。這時一名20多歲的男員工趕到現場,態度很強硬,説就是這個價格了,如果不願意買可以馬上退貨。雙方為此發生爭執,張老先生的老伴被這名家樂福員工打斷了手骨。
商品上面挂低價
底部卻“藏”高價
上海消費者沈先生反映:前不久他在上海聯洋家樂福買了個不倒翁。挂在上面的價格是19元,可是賣出的價格卻是25元。付完錢後,看到價格不符,沈先生問工作人員,工作人員給出的解釋是條形碼的價格在不倒翁的底部。沈先生非常生氣:既然底部有價格為什麼還要挂19元的價格?這種誘導消費者買東西的做法合適麼?
貨架上標8.7元
收銀時變9.3元
武漢消費者王先生也投訴武漢洪山家樂福“價格欺詐”。前不久,王先生在武漢家樂福洪山廣場店購買了大袋的康師傅酸菜牛肉麵。貨架上的標價是8.7元,而收銀時卻收了9.3元。第二天,當他再次來到這家店的時候,發現貨架上的標價依然沒有改變。接到投訴後,記者迅速趕到家樂福洪山廣場店,發現貨架上的康師傅酸菜牛肉麵標價確實為8.7元。記者隨即購買一袋,收銀臺打出的票據確實是9.3元。
針對這個問題,該店客服中心葉經理説,問題出在不久前該商品做了促銷活動,活動結束後沒能及時更換貨架上的標價。
買450克螃蟹
結賬立漲4.5元
前一段時間,長春出現多名消費者投訴家樂福標價與收款價不一的情況。長春馬女士在長春亞泰大街的家樂福超市購買了450克的螃蟹,當時標價是24.5元一斤,結賬時竟變成29.5元一斤。對此,超市方面解釋可能是價格維護系統出現了問題。
家樂福在各地的超市出現“標低價賣高價”已經不止一次兩次,也不是一家兩家。不止一個消費者遇到這種‘欺價’情況,那就説明超市有問題。如果是偶然的弄錯價格,為什麼每次都把價格往高了弄錯呢?為什麼不把價格往低了弄錯呢?
種種欺騙誘導 全是違法行為
針對消費者投訴的家樂福問題,記者採訪了北京市潮陽律師事務所律師龔淵。
記者:根據前面天津聽眾的投訴,家樂福用大字體標出現價為39元,價簽最下角卻用小字體顯示原價同樣為39元,降價原因還表明是讓利。如果不仔細觀察價簽很難發現。您怎麼看家樂福的這種行為?
龔淵:家樂福的這種行為是一種利用使人誤解的標價形式、誘導消費者購買商品的違法行為。
記者:根據北京聽眾的投訴,促銷海報標的價格低,但是結賬的時候卻是另一種高價格。對這種做法您怎麼看?
龔淵:這種行為是使用使人誤解價格手段欺騙、誘導消費者購買商品的違法行為。以上兩種行為在我國的《價格法》和《零售商促銷行為管理辦法》中都是被禁止的。
24%的人明確表示 遇到過價格欺詐
針對商家價格欺詐的問題,記者在網上發起了一個調查。
調查結果是這樣的:4%的人沒有遇到過價格欺詐;13%的人沒有對比過價格,所以沒有注意過;24%的人遇到過價格欺詐。
13%的人遇到價格欺詐會跟商家交涉;6%的人遇到價格欺詐會向工商或消協投訴;36%遇到價格欺詐自認倒楣,沒有投訴過。
買前注意看標價 結賬認真核小票
消費者購物時,要提防商家的價格欺詐,謹防上當。常見的欺詐手段有這樣幾種: ■虛構原價,虛假優惠。經營者以根本不曾有過的價格作為原價,打著促銷讓利的幌子欺騙消費者,而實際上消費者買到的商品促銷價與平時銷售價格差不多,甚至更高。
■使用欺騙性或誤導性的語言文字,使用沒有根據、無從比較的語言文字,比如市場最低價、超低價、驚爆價等等,誤導消費者。
■標注的價格與實際結算價格不符。經營者往往對同一商品以低價招徠顧客,然後以高價結算,或者使用兩個或兩個以上價簽來誤導消費者。
■標簽的其他內容與實際不符。比如品名、産地、規格、等級、質地、計價單位等與實際不符,欺騙消費者。
■非法降低商品質量。經營者採取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短斤少兩等手段,使數量或者質量與價格不符。
因此,消費者在購物時,要注意看標價簽內容,特別要看清商品的名稱、産地、規格、價格等信息;在結賬時,要及時核對購物小票,看看實際收款與標價是否一致。同時要保留好購物小票或收據,以及商家的宣傳廣告等資料,以便出現糾紛時作為維權的證據。一旦發現商品或者價格名不副實,要及時與超市交涉,如果交涉不成,可以及時向工商、消協等相關部門反映,依法維護自己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