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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上會企業的“誠信記錄”將受到發審委嚴審。證監會最新披露2家二次上會企業的IPO被否原因,其中,上海冠華再蹈星光影視覆轍——因首次招股材料未如實披露關聯方而遭否。這意味著,發行人申報IPO材料時一旦“撒謊”,將付出高昂代價。
上海冠華曾于2010年6月衝刺IPO未果,今年2月8日二度闖關再次折戟。根據本次發審委反饋意見,2007年10月,上海冠華增資入股的股東中,有4家股東與當時的實際控制人及股東與公司董事、高管存在有親屬關係。其中,淩薏投資當時的實際控制人季玉芳為公司實際控制人、董事長黃華峰的岳母;焦慶科技當時的實際控制人奚俊為公司財務總監奚興昌的女兒,2009年5月受讓焦慶科技40%股權的焦慶龍為奚興昌的女婿;宏頌不銹鋼當時的實際控制人吳江為公司副總經理、董秘吳美的堂弟,另一股東吳娟為吳美的姐姐;柳飛五金當時的實際控制人仇柳飛為公司董事、副總經理方文斌的外甥。
此外,2007年供應商宏頌不銹鋼、寬裕不銹鋼、柳飛五金增資入股,持股比例分別為1.88%、1.40%和0.57%,其中宏頌不銹鋼、柳飛五金的實際控制人與公司高管有親屬關係。報告期內,公司與上述3家供應商的交易在報告期內持續存在。
發審委投下反對票的原因是,上海冠華前次申報材料未按照有關規定披露上述事項,也未在前次發審會現場聆訊中如實作出説明。根據IPO管理辦法第二十五條,發行人不得有下列情形,包括:最近36個月內曾向中國證監會提出發行申請,但報送的發行申請文件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或者不符合發行條件以欺騙手段騙取發行核準;或者以不正當手段干擾中國證監會及其發行審核委員會審核工作;或者偽造、變造發行人或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簽字、蓋章。
在此之前,二次上會的星光影視也因此夢斷IPO。反饋文件指出,與2011年11月編制的招股書比,星光影視2010年3月的招股書存在未披露3家關聯人的情形,同時還存在1家關聯人的關聯關係披露不一致的情形;公司2011年3月向證監會第二次報送的招股書存在未披露5家關聯人的情形。在未披露關聯人中,嘉成設備、嘉成技術和山德視訊的業務範圍與公司的業務範圍相似。公司報送的發行申請文件存在重大遺漏情形。
從已披露的IPO反饋文件看,因不符合IPO管理辦法第二十五條而被否的案例極為少見。市場人士認為,發行人招股材料以真實、準確、完整為核心,證監會對二次上會公司“誠信記錄”的關注,顯示出監管部門對虛假記載、重大遺漏等失信行為的“零容忍”。對於擬IPO企業而言,如果首次申報存在上述情形,其3年內再次上會幾無勝算。
此外,白雲電器曾計劃于2007年9月28日上會,當天被臨時取消審核;時隔4年多後,白雲電器再次衝刺IPO敗北。發審委指出,公司實際控制人為胡氏五兄妹,其子女又投資設立白雲電氣集團,並通過該集團參、控股12家企業。該等關聯方多與公司同屬輸變電設備行業,且存在同一客戶的情形;其中參股企業東芝白雲2009年和2010年向廣州東芝的銷售收入佔其營收比重在30%以上,同期公司與廣州東芝之間存在持續關聯採購和銷售。如此紛繁複雜的利益勾連,使得發審委對其獨立性産生質疑。(來源:上海證券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