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擇去向
投訴單位:共青城電信公司
投訴內容: 電信公司賄賂學院有關領導,在新生報到時強制領取天翼手機,一個月強制消費49元,必須滿18月,更可狠得是,電信公司在同老生簽訂購機合同後,竟然單方面修改合同服務套餐,給廣大學生造成很大的經濟損失。幾次到總公司反應,不但見不到有關負責人,還得頂著挨處分的壓力,試問,現行的市場經濟下,這種強買強賣的“霸王條款”為什麼還如此猖狂?國家的法律何在?學生的權益何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