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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昨天發佈了《關於徵求優化大宗交易機制有關措施意見的函》,計劃進一步優化大宗交易機制。
上交所表示,此舉主要為了發展大宗交易市場,推動業務創新發展,更好地服務實體經濟、服務金融機構等,上交所在前期徵求部分會員單位意見的基礎上,經認真研究,計劃進一步優化大宗交易機制,為此向各會員單位徵求意見。
優化大宗交易機制的具體措施主要包括四個方面(詳見下表)。
■徵求意見稿內容
延長大宗交易時間計劃在競價交易市場收盤後增加一個獨立的大宗交易時段(16:00-20:00)。投資者通過大宗交易系統提交成交申報,當日成交,次日清算。
同時,計劃在該時段增加當日有效的“收盤價格申報”類型訂單,買賣雙方均按當日競價交易市場收盤價格進行申報,根據時間優先、數量優先的原則成交。
降低大宗交易門檻計劃等比例調整A股、B股和基金的大宗交易最低限額,調整計劃為:A股大宗交易最低額度由“50萬股或300萬元人民幣”調整至“10萬股或60萬元人民幣”;B股由“50萬股或30萬美元”調整至“10萬股或6萬美元”;基金由“300萬份或300萬元人民幣”調整至“60萬份或60萬元人民幣”;國債及債券回購由“1萬手或1000萬元人民幣”調整至“100手或10萬元人民幣”;其他債券由“1000手或100萬元人民幣”調整至“50手或5萬元人民幣”。
放寬漲跌幅限制範圍計劃通過大宗交易系統提供帶鎖定期大宗交易機制。受讓者購入股份被鎖定一定時期不得轉讓,大宗交易成交價漲跌幅限制幅度越寬,鎖定期越長。
初步考慮鎖定期大宗交易分為兩檔:漲跌幅限制範圍為前收盤價格的70%至130%的,鎖定期至少6個月;漲跌幅限制範圍為前收盤價格的50%至150%的,鎖定期至少1年。
增加大宗交易的申報類型計劃推出多日有效的“全部成交否則撤銷的固定價格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