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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新華社電 “還是認定我全責吧!”車主沈先生駕車時在被一輛電瓶車碰撞之後表示。其實,沈先生在事故中並沒有責任,之所以出現他主動承擔全責的“怪現象”,完全是因為即使認定對方責任,對方也無力賠償,而保險公司也會因為“無責不賠”的約定拒絕理賠。
催生這一怪現狀的是保險公司車損險中一款稱為“無責不賠”的規定。不過,這一被車主稱為“霸王條款”的規定,隨著保監會的一份通知將被叫停。
日前,中國保監會日前發佈《關於加強機動車輛商業保險條款費率管理的通知》,明確規定保險公司不得以放棄代位求償權的方式拒絕對機動車損害進行賠償,這意味著,車險理賠中被斥為“霸王條款”的“無責不賠”將被叫停。
此次新規推出的代位求償,即若肇事方不願賠償或配合,投保人可將求償權轉給投保的保險公司,此時無責任方所在保險公司可以先行向投保人支付賠償款,然後再向有責任方或所在保險公司追償賠償金。
復旦大學保險系主任徐文虎教授表示,新規無疑對投保人而言是個好消息。從保險行業來看,儘管短期內看起來保險公司更麻煩了,承擔了更多的保險責任,但是從長遠而言,這有助於促進整個行業的規範經營、轉型發展。
一位保險業內人士表示,目前代位求償的具體實施依然存在一些具體細節上的缺失,比如具體流程該如何處理等目前均未有細則出臺,保險公司之間也存在相互不認可、定損不同等問題。據透露,上海保險業正在進行此類的信息平臺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