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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各家上市銀行年報將陸續亮相。在銀行業績高增長的背後,名目繁多的服務項目收費飽受指責。
兩會期間,多位委員建議,儘快清理商業銀行針對銀行消費服務的收費項目,健全商業銀行收費項目出臺的機制與程序。
對此,全國政協委員、銀監會主席助理閻慶民在接受《經濟參考報》記者採訪時回應稱,取消全部項目收費是不可取的,而是要進行細分。銀行應將服務“做實做細、量身定做”。
“對個人的收費和對公業務的收費是有區別的。作為銀行客戶,取款、查詢、打印交易明細、開具存款證明這類明顯屬於公眾産品的服務應該免費,而針對公司、企業的一些對公業務就應該收費。”閻慶民説。
據中國銀監會和中國銀行業協會統計,中國銀行業服務項目共計1076項,其中226項免費,佔比21%;收費項目850項,佔比79%。
這些令人咋舌數字背後,是公眾對不合理收費現象的不滿———個人業務不合理收費、收費項目不明示、貸款業務過程中收取各種費用不清晰等問題尚待解決。
全國政協委員郭躍進在提案中提出,商業銀行服務收費設定原則與定價過程不透明,相當一部分針對普通消費的收費標準偏高,項目設定不合理,嚴重損害消費者的權益。
全國政協委員馮世良也在提案中提出,目前銀行收費主要問題是收費不透明,造成亂收費,致使稀裏糊塗“被宰”。
“總行網站上有一些收費標準,但是這些收費標準比較含糊,營業部很少有收費標準。特別是對於一些銀行卡,還存在總行標準分行不執行、不通知儲戶直接扣費、拆分項目重復收費等不當現象。”馮世良説。
對此,閻慶民表示,銀行利差收窄是大勢所趨,而轉換盈利模式、減少對利差的依賴,也是銀行是順應未來利率市場化趨勢的必然選擇。因此,銀行需要多發展非利息收益,但在實施中仍存在很多問題。
“銀行服務項目的經營性收費,屬於有償服務,從中要獲取一定的報酬。但在實際操作過程中,各家銀行肯定是參差不齊的,有些沒有嚴格按照相關部門的規定。”閻慶民説。
商業銀行收費為何“越治越亂”?郭躍進認為,由於沿用傳統的國有銀行的管理體制,金融業中的商業銀行收費雖然要報銀監會批准,但是究竟是否應當收取,收取多少,基本上沒有按照壟斷和特殊許可行業的收費程序舉行必要的聽證和公示。
今年2月,中國銀監會、中國人民銀行和國家發改委聯合下發了《商業銀行服務價格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其中明確表示,與人民生活關係密切的基本商業銀行服務價格,將實行政府指導價或政府定價;商業銀行自行制定的價格,必須“明碼標價”。
比“明碼標價”更難解決的是,在銀行收費價格制定過程中,由於市場競爭的不充分,消費者對此缺乏議價能力。郭躍進認為,應儘快健全消費者聽證制度,保護消費者對設立收費項目的知情權和參與權。
針對已經涉及侵害消費者利益的行為,全國政協委員曾華在提案中建議,設立專門的金融消費者權利保護機構,由人民銀行&&、由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參與設立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中心,在有銀行業協會、地方政府金融辦公室的地區、由以上六家單位共同組成當地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中心,使各地金融消費者利益受到損害時,投訴有門,有法律保護,有組織支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