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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州半年107人因民間借貸涉嫌違法被刑事拘留

發佈時間:2012年03月11日 10:55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華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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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存輝、周曉光、宗慶後、尤小平、李如成、莊啟傳……這些浙江籍的全國人大代表、如今人們耳熟能詳的著名民營企業家在創業之初,幾乎都有過民間借貸經歷。可以説,沒有民間借貸就沒有浙江民營經濟今天的輝煌。但民間借貸也是一把雙刃劍,離非法集資只有一步之遙。統計顯示,一年多時間,僅浙江省溫州市就至少有10人因此自殺、200人出逃、284人被刑事拘留。

  80歲的張老師是浙江省溫州市龍灣區退休小學老師。她回憶説,1978年她們家翻蓋新房,向親朋好友借了380元。1991年為兒子在市區上陡門住宅區買商品房,又向5個女兒和其他朋友借了16000元。當然,其間也曾給親朋好友出借過錢。

  與上面的無償借款不同,從1993年開始,張老師也陸續將節省下來的退休工資借給她的早年學生或熟悉的同村村民做生意,月利息在1分5至2分不等。張老師説,他們借錢不是用於蓋房子娶媳婦,而是用來做生意賺錢的,按照當地做法,是要收利息的。

  “張老師的經歷大致勾勒了溫州民間借貸歷史演變的基本路徑:從無息到有息,從親朋好友到不特定對象,從生活用借貸到生産性借貸,”溫州市委黨校教授陳中權介紹説,民間借貸原先一般建立在地緣、業緣和親緣之上,其範圍集中于一定的經濟區域內,無需論證,無需審批,無需擔保,手續簡便。他做過抽樣調查,在上個世紀80年代民營經濟剛剛起步階段,幾乎每個外出跑供銷接業務的供銷員都借過高利貸,民間借貸對溫州民營經濟發展起到了很大的推動作用。

  功不可沒民間借貸推動民營經濟

  “據最新調查,90%以上的受調查民營中小企業表示,實際上無法從銀行獲得貸款,民營企業和家族企業在過去3年中有62.3%的融資來自民間借貸。”全國人大代表、正泰集團公司董事長南存輝在接受《法制日報》記者採訪時介紹。

  事實上,南存輝也是民間借貸的受益者。1984年,他在老家浙江省樂清市柳市鎮和同學胡成中合辦求精電器開關廠,最初的部分創業資金也是向朋友借的。

  與南存輝一樣,新光集團的周曉光、娃哈哈集團的宗慶後、華峰集團的尤小平、雅戈爾集團的李如成、納愛斯集團的莊啟傳……在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浙江省代表團駐地,這些如今耳熟能詳的著名民營企業家在不同場合交談中透露,在創業之初,他們幾乎都有過民間借貸的經歷。

  “民營經濟是浙江發展最大的特色優勢,是浙江發展的活力之源。”3月9日,浙江省省長夏寶龍向《法制日報》記者介紹,30多年前,浙江人敢為人先,成為中國民營經濟發展的先行者,使得浙江在短短三十幾年內實現了歷史性跨越。

  浙江工商大學教授王志邦認為,由於民營企業尤其是中小企業不可能從銀行獲得足夠的貸款,只能依靠民間借貸途徑解決急需的生産資金。現在浙江,民營經濟貢獻了全省60%以上的稅收、70%以上的生産總值、80%以上的外貿出口和90%以上的就業崗位。浙江民營經濟能取得如此輝煌成就,民間借貸功不可沒。可以説,如果沒有民間借貸,就不會有浙江民營經濟和中小企業今天的發展。

  危機四伏民間借貸該往何處去

  溫州市龍灣區永強片區依靠閥門、醫療器械、空壓機配件等行業起家,民營經濟發達,民間借貸市場需求巨大。從上個世紀八九十年代開始,這裡出現了“銀背”即職業放貸人。“銀背”大多為家庭婦女,她們從親戚朋友處吸納存款,然後再轉貸給急需資金的民營企業主,從中賺取利息差價。在永強,每年都流傳著“銀背”如何如何賺了大錢的傳聞。

  據溫州市政府金融辦副主任葉新明估算透露,溫州市的民間資金大約在4500億至6000億之間。近年來,由於大量民間資金從原先的房地産、能源等行業撤離,溫州民間資本突然間變得豐裕。民間借貸行業的高額利潤回報,誘使許多民營企業主逐步放棄實業而涉足民間借貸,一時間,典當行、擔保公司等如雨後春筍般在溫州市冒出。僅龍灣區,2010年全盛時期,民間擔保、寄售行、投資公司達800多家,公開半公開從事吸存放貸生意,還大張旗鼓地成立了區擔保協會。

  “這就是浙江省民間融資出現的新特點:參與主體複雜,融資規模不斷擴大,公開化和半公開化,跨區域運作,民間融資糾紛案件增多。”浙江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李有星對民間融資頗有研究,他在接受《法制日報》記者採訪時介紹説,比如説民間融資主體,既包括大型公司企業、個體商戶、自然人,也包括銀行等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國家機構工作人員。一批專業化、職業化的組織和個人,公開將民間融資當成是經營謀利的優選方式。

  由於民間借貸主體複雜、涉及面廣,一旦出現借款方無法及時兌現承諾的高收益,危機就開始出現。2011年下半年,危機首先從龍灣區爆發,然後向全市蔓延。一方面,出借的貸款無法收回,另一方面,要錢逼債的債主盈門,無奈之下,許多擔保公司和中小企業的老闆選擇了回避、出走甚至自殺。據民間統計,2011年至今一年多時間,溫州市至少有10名從事資金掮客行業的人自殺,200名以上企業主和放貸人回避出逃。

  據龍灣區統計,因民間借貸資金鏈斷裂,2011年下半年以來,800余家民間擔保、寄售行、投資公司等已基本停業,全區倒閉企業39家,企業主出逃41人,涉及資金43億元。放高利貸的放貸人出逃21人,涉及資金35.9億元。

  伴隨民間借貸糾紛案件的增多,暴力討債、非法拘禁等違法犯罪行為高發並呈上升勢頭。僅鹿城區法院從去年9月至今5個多月,共受理因暴力討債引發的非法拘禁、故意傷害等刑事案件75起,123人因此而成被告人。

  統計數據表明,2011年下半年至今,溫州市公安機關共立案偵查非法集資類犯罪案件105起,涉案金額128億元。涉案犯罪嫌疑人144名,目前已刑事拘留107人。在打擊暴力討債等次生犯罪方面,全市目前共立因民間借貸引發的非法拘禁案件87起,打擊查處133人;故意傷害案件35起,打擊查處44人。

  “目前,浙江省的民間融資主要存在9個方面問題:主管機關缺位,信息監測體系缺乏,民間融資組織規範欠缺,高利率增加企業破産風險,非法轉貸放債牟利顯現,非法融資廣告網絡公開化,融資服務仲介或金融掮客缺乏管理,非法集資活動依然存在,法律責任可操作性缺乏。”李有星説,這説明迫切需要對民間融資加強引導規範。他建議中央確定由地方政府主管民間融資工作,通過一系列制度建設,趨利避害,打擊非法集資、非法經營活動,保護合法的民間融資行為,促進民間融資活動健康有序發展。

  “雖然民間借貸功不可沒,但離非法集資犯罪也只有一步之遙。在我看來,民間借貸天堂在左地獄在右。”陳中權認為,民間借貸向左還是向右,這已不是地方政府是否有能力解決的權力範疇,需要國家通過立法手段,在大方向上予以正確引導。(法制日報 陳東升陳逸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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