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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家庭需要攜帶申請人身份證到戶籍所在地房屋辦證交易中心領取相關表格,經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簽署意見後,攜帶家庭成員身份證、戶口簿、婚姻狀況證明、住房狀況證明、殘疾證明、低保證明或收入證明、《廉租住房租金補貼協議》等原件及複印件,向戶籍所在地房屋辦證交易中心提交審核。
各房屋辦證交易中心將審核通過的年審材料送至合肥市保障性住房建設發展中心復審。
經復審,符合條件的家庭繼續予以租金補貼保障;不符合條件的,房屋辦證交易中心將書面通知申請家庭。申請家庭對審核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向合肥市房地産行政主管部門申訴。
高新區、新站區、經開區保障家庭分別在對應的蜀山、瑤海、包河房屋辦證交易中心辦理年審手續。
凡同時符合下列四個條件的家庭均可繼續享受2012年度廉租住房保障:一是申請家庭成員均具有合肥市市區居民戶口,且在同一戶籍中;二是申請家庭2011年度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於8840元;三是申請家庭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低於16平方米;四是申請家庭成員之間具有法定的贍養、撫養或者扶養關係。
目前,申請廬陽區“榮城北苑”廉租住房的2120戶正在進行實物配租,月底將完成這一工作,屆時沒有承租房屋的家庭將作為第二批年審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