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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媒體日前報道稱,廣州房地産“限外令”升級,規定外籍人士及港澳臺胞禁購非居住物業,包括使用商業用地建造的酒店公寓和商鋪。廣州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近日澄清稱,關於境外機構和個人購買商品房的問題,廣州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政策執行,未有任何政策上的調整。
廣州市國土房管局表示,近日該局確實在內部下發了《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房地産市場監管工作的意見的通知》,從規範商品房銷售行為、規範二手房交易市場等方面強調了進一步加強房地産市場監管各項工作,同時也再次重申了嚴格執行中央各項房地産調控政策的相關工作要求。
關於境外機構和個人購買商品房的問題,該通知引述了國家2010年下發的《關於進一步規範境外機構和個人購房管理的通知》和2006年下發的《關於規範房地産市場外資準入和管理的意見》。
廣州市國土房管局表示,通知僅為再次強調對原有規定的貫徹執行,未有任何政策上的調整。下發通知的目的主要是為切實加強房地産市場監管工作,逐步實現市場監管的規範化、精細化、信息化,是對局內相關部門的工作要求,不是規範性文件。
中銀國際地産行業研究員周路表示,廣州一直嚴格執行對外籍人士和港澳臺胞購買住宅物業、寫字樓、酒店式公寓的限制政策,廣州市國土房管局再次強調該政策並未帶來實質性變化。仲量聯行廣州商業地産部相關人士透露,目前在廣州商鋪市場中,香港投資客較多,但擁有的物業數量和面積並不多,而外籍人士在廣州商鋪及公寓投資市場的佔比更小,一般均以公司名義買入。(傅豪 常仙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