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內容:
我家的東芝彩電(46CV500C)用了3年過2個月,就壞了,彩電的毛病是:剛開機只有聲音沒有圖像,不是黑屏而是模糊的彩色條紋,圖像要過10-20分鐘之後就又出來了,電視也能正常觀看了。專門維修東芝電視的維修站點人説:保修期已過,他們認為是屏幕壞了,要他們維修的話需要8000元材料費,另加300元維修費。你們説説東芝電視能買嗎?我買一個新的46寸彩電也不會這麼貴啊!此機是2008年12月28日買的。當時價錢是8500元.。我真是欲哭無淚,投訴無門,打它們大連東芝電視有限公司的維修站的電話400-600-1000投訴,居然無人理我,因為我家彩電過了保修期了。
難道我辛辛苦苦掙的錢,買的彩電使用壽命只有3年?難道過了保修期廠家的責任就沒有了,消費者只能自認倒楣嗎,難道中國的消費者遇到質量問題就這麼悲哀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