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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深交所發佈抑制新股炒作的措施之後,上交所3月8日亦宣佈,將加強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上市初期(上市後的前10個交易日)的交易監管工作,防控新股炒作,維護市場正常交易秩序,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相關規定將於3月9日起施行。
根據上交所發佈的《關於加強新股上市初期交易監管的通知》,新股上市首日出現下列異常波動情形之一的,上交所可以對其實施盤中臨時停牌:(一)盤中成交價格較當日開盤價首次上漲或下跌10%以上(含);(二)盤中成交價格較當日開盤價上漲或下跌20%以上(含);(三)盤中換手率(成交量除以當日實際上市流通量)達到80%以上(含)。
因前款第(一)項停牌的,當日僅停牌一次,停牌持續時間為30分鐘,停牌時間達到或超過14:55的,當日14:55復牌。因第(二)、第(三)項停牌的,停牌時間持續至當日14:55。
(《證券時報》快訊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