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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昨日舉行的十一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記者會上,商務部部長陳德銘表示,中國中央政府沒有禁止性的補貼,“如果某個地方有一些補貼,我們願意進行商量。”
美國參議院5日投票通過一項修訂《1930年關稅法》的法案,以便對中國和越南等所謂“非市場經濟國家”徵收反補貼稅。據悉,因美國商會和全國製造商協會敦促美國參議院儘快作出決定,參議員口頭表決通過了上述議案。但是這項法案如果生效,還需要眾議院的投票通過和美國總統奧巴馬簽署。
商務部研究員梅新育在接受南方日報記者採訪時表示,從美國對中國等所謂“非市場經濟國家”徵收反補貼稅的歷史過程來看,此項法案通過的可能性很大。因為對中國等所謂“非市場經濟國家”徵收反補貼稅是一個長期發展的結果。同時,今年是大選年,政客們都需要賣力表現,這也會加大眾議院通過的幾率。
陳德銘指出,關於補貼的問題,世貿組織規則將補貼分為禁止性補貼和可訴性補貼,這是一個非常寬泛的概念,絕大部分的世貿組織的成員都有各種不同性質的補貼,大家對補貼的理解也有不同的含義。比如説經濟危機發生以後,很多國家,特別是美國將一些政府財政的錢補貼給了企業。中國並沒有對這些現象加以指責和發起大規模的所謂反補貼的行動。
但梅新育提醒,如果這項法案生效,將對中國商品出口美國産生較大影響,特別是技術和資本密集型産業出口。“從以往美國的做法來看,他們把我國在這些領域的很多産業發展政策都視為補貼措施橫加指責。”
梅新育表示,如果此項法案在眾議院獲得通過,肯定會加劇中美之間的貿易衝突。他建議,中國企業首先要做好兵來將擋水來土掩的應訴準備。
■新聞背景
●2004年和2005年間,加拿大對中國部分商品徵收臨時反補貼稅,是外國首次對中國商品實施反補貼措施;美國眾議院也于2005年7月27日通過《美國貿易權利執行法案》,對中國商品進行反補貼措施。
●2011年12月美國一聯邦法院作出一項裁決,認為依照美國關稅法,美國商務部無權對非市場經濟國家商品徵收反補貼稅。該法院認為非市場經濟國家的政府支出不能作為“補貼”計算。
●美國貿易代表羅恩 柯克2月29日在眾議院聽證時表示,聯邦法院的裁決損害了美國的貿易執法能力。美國參眾兩院在聽證會結束後很快起草了修訂美國關稅法的法案,旨在推翻聯邦法院的裁決。美國政府此次是決心要通過反補貼稅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