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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稻葵:保障房是地方財政收入的來源而非開支

發佈時間:2012年03月07日 19:0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經濟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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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國政協委員、清華大學經濟管理學院金融系主任李稻葵 中國經濟網秦宇雯/攝

  中國經濟網北京3月7日訊 (記者 段丹峰)今年我國保障房的建設規模將達到歷史高位,保障房建設資金的缺口一直是全社會關注的熱點問題。全國政協委員、清華大學經濟管理學院金融系主任李稻葵在今天下午召開的"政協委員談保障性住房建設和管理"記者會上表示,

  他表示,如果説去年2月份以來出臺的各種各樣的限購令,這是對房地産市場的"退燒藥"的話,保障房的制度建設恐怕是房地産目前問題的"解毒劑",這涉及到長期房地産體制發展的重要制度設計,遠遠超出了一個建設的問題。

  從操作層面來講,李稻葵認為有兩個認識應該提升和轉變:一是保障房並不是各級地方政府一次性的財政開支,保障房是各級地方政府的資産,如果建得好、管理得好的話,它可以成為各級政府長期持有的,為各級政府的公共財政提供堅實基礎的一個財政收入來源,這個可以部分取代甚至於完全取代目前各個地方政府出讓土地獲得"快錢"的公共財政基礎。

  二是保障房的保障對象,至少從大中型城市來講,應該説主要的保障對像是"夾心層",大量的並不是福利層,並不是生活非常困難的這部分家庭,當然這部分家庭需要支持、需要保障,需要去扶貧,就目前而言,大家對住房問題意見最大的是"夾心層"。

  李稻葵表示,認識了以上兩個問題,去理解保障房融資難題就相對容易了很多。保障房必須作為地方政府長期持有的資産來經營的話,保障房的建設標準應當適當高一點。他認為保障房融資的路也應該打開一點,應該動員全社會的各個方面,包括資本市場,民營投資者進來投資于保障房,當然各種權益、各種條文都要講清楚,可以和地方政府共同持有保障房的産權,地方政府可以從未來出租保障房的收入中來償還目前的投資者,這樣保障房的融資難題就可以破解了。

  最後,李稻葵強調,保障房的建設至少涉及到三個方面:

  一是跟整體改革結在一塊的,需要各個地方政府因地制宜、充分想辦法,發揮各個地方政府的創造性,經驗來自各個地方。目前的條件可能不太成熟,這麼做也不見得最有效,應該放在整個中國改革的進程中去考慮,讓各個地方政府去發揮創造性。

  二是保障房的建設和融資要跟市場結合,地方政府跟市場結合在一塊,跟投資者結合在一塊,請投資者不僅是出錢,而且請投資者來監督,監督保障房的建設和未來的使用,包括收租。

  三是保障房的建設也應該和整個住房體制的改革結合在一塊。如果這幾個認識到位的話,融資的問題不會是最難的,應該説可以迎刃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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