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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 燕/攝
洗衣粉、香皂等都是人們日常生活中必不可少的洗滌用品,其重要性不言而喻。然而近年來,隨著洗滌用品品牌的增多,市場競爭日益激烈,為搶奪市場,吸引消費者的關注,部分品牌在加大宣傳力度的同時,不惜採用亂炒概念、誇大宣傳等手段,這不僅擾亂了洗滌用品市場的正常秩序,還誤導了消費者的選擇。國家對洗滌用品的生産和檢測標準都有哪些?目前市場上的洗滌用品宣傳中有哪些忽悠現象?近日,本報記者就此進行了深入調查,以揭開這些忽悠宣傳的謎團。
■本報記者 孟 剛
1勺頂3勺,1勺頂4勺,超濃縮強力去污,消毒清潔一步到位……這些非常吸引眼球的字眼,近幾年被越來越多地用在洗滌用品宣傳上。隨著洗滌用品品牌的增多,市場競爭的加劇,不少洗衣粉品牌推出了超濃縮洗衣粉。記者在採訪中了解到,目前的洗衣粉國家標準中,並沒有超濃縮這一概念。單從字面意義理解,超濃縮洗衣粉應該比濃縮洗衣粉的去污效果更強。究竟超濃縮洗衣粉的去污效果是否更強?近日,記者就這一消費者關心的問題進行了深入調查。
疑惑:眾品牌自賣自誇
“超濃縮洗衣粉是濃縮洗衣粉的‘升級版’嗎?其去污效果會更好嗎?”正在一家超市選購洗衣粉的消費者王女士向銷售人員問道。事實上,不少消費者都有著與王女士相同的疑問,因為濃縮洗衣粉是普通洗衣粉4倍洗滌能力的宣傳已經讓消費者們很心動了,現在又出現了超濃縮洗衣粉概念,其去污能力到底有多強?
近日,記者在位於北京市海淀區金溝河路附近的永輝超市內看到,貨架上擺放著眾多品牌的洗衣粉,其中標有超濃縮字樣的洗衣粉不在少數。記者在一款名叫真滌的超濃縮消毒洗衣粉的外包裝上看到,“消毒清潔,一步到位”,並宣稱洗凈能力1勺頂3勺。隨後,記者致電該洗衣粉生産公司的客服電話進行諮詢,一位客服人員稱:“真滌超濃縮型消毒洗衣粉確實要比濃縮洗衣粉的去污效果好,因為其選用的原料與濃縮洗衣粉不同,而且還有消毒功能。”
此外,記者又在其他標有超濃縮字樣的洗衣粉外包裝上看到了“1勺頂4勺”、“洗凈同重量的衣服用量僅為普通洗衣粉1/4”等宣傳語。當記者電話採訪上述這些洗衣粉廠家時,他們的工作人員無一例外地表示,本品牌的超濃縮洗衣粉要比濃縮洗衣粉的去污效果好。
解惑:超濃縮多為誤導
儘管市場上出現了眾多標有超濃縮字樣的洗衣粉,但記者發現,在目前的洗衣粉國家標準中,並沒有超濃縮這一概念。
據記者了解,在目前的洗衣粉國家標準中,只區分了A型(普通)和B型(濃縮)兩種類型的洗衣粉。對於B型濃縮洗衣粉的去污能力和活性物含量,國家標準中有著嚴格的要求。在洗衣粉國家標準中,濃縮洗衣粉中的活性物含量標準為≥13%。專家對此介紹説,活性物為洗衣粉中最重要的洗滌成分,它具有降低水的表面張力、滲透、浮化、增溶等作用,可使污垢從衣物上鬆開、剝離後,再進入到水中。而去污能力是衡量一款洗衣粉好壞最主要的性能指標。在洗衣粉國家標準中,一般用去污力對比值“P”來衡量和評價洗衣粉的綜合去污性能,如果一款洗衣粉含有的P值越大,則表明其去污力越強,洗滌效果就越好。
對於消費者感到困惑的超濃縮洗衣粉是否比濃縮洗衣粉的去污能力更好的問題,記者查閱了有關部門的多項檢測結果後發現,超濃縮洗衣粉的活性物含量其實僅比濃縮洗衣粉的活性物含量稍高一點,所謂的超濃縮洗衣粉本質上就是濃縮洗衣粉。
廣東省工商局在2009年第一季度對洗衣粉、洗潔精等洗滌用品的質量監測結果顯示,該局抽查的洗滌用品總體質量合格率為83.3%。然而,通過本次調查執法人員發現,儘管有些洗滌産品質量檢驗合格,但其實際的洗滌效果卻並不盡如人意。如其中東莞市生産的某品牌超濃縮洗衣粉,其活性物含量為13.1%,僅比濃縮洗衣粉的活性物含量高0.1個百分點。對此,廣東省工商局有關人士指出,事實上,從抽檢的洗衣粉樣品看,根本就不存在其標稱的高濃縮、高含量的洗滌效果,洗衣粉廠商的這些表述對消費者是一種誤導。
中國洗滌用品工業協會委託國家洗滌用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實施的2010年度洗衣粉産品質量市場跟蹤調查結果顯示,一些被抽檢的超濃縮洗衣粉和濃縮洗衣粉的多項指標都差別不大。如立白全自動超濃縮無磷洗衣粉和奇強濃縮洗衣粉相比,在活性物檢測項目上二者的含量均為20%,而在去污指標的檢測項目上二者的差別也不大。另外,該次抽檢結果還顯示,部分品牌超濃縮洗衣粉中活性物的含量甚至比濃縮洗衣粉低,這表明部分超濃縮洗衣粉的去污能力還不如濃縮洗衣粉的好。
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業內人士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目前國內洗衣粉廠商宣傳的超濃縮或高效濃縮等概念基本上都是炒作出來的,從多次檢測結果看,當前市場上並不存在顯著高於濃縮洗衣粉國家標準的産品。
思惑:呼籲建立強制標準
既然有洗衣粉國家標準,商家為何還能肆無忌憚地炒作超濃縮概念?對此,上述業內人士表示,這是因為隨著濃縮洗衣粉品種的增多,國家標準中的一些指標已經不再適應檢測需求,部分商家正因為看到了這一點,所以才會無所顧忌地亂炒概念,忽悠消費者,讓消費者無從選擇。這位業內人士表示,要想解決這個問題,首先消費者應正視超濃縮概念;其次是有關部門應重新對市場上的洗滌用品進行深入了解,並以此為基礎進一步細化洗衣粉國家標準中的相關指標。
據記者了解,目前的實際情況是,我國洗滌用品企業在生産洗衣粉時,既可以執行國家標準,也可以執行自行制定的企業標準,而後者只需要在當地技術監督檢驗檢疫部門進行備案即可。據悉,目前我國的洗衣粉國家標準屬於推薦性標準,國家只是鼓勵企業制定達到或超過這一國家標準的企業標準,而並未強制企業在生産過程中必須按照國家標準來執行,這就給一些不自律的企業提供了可乘之機。因此,有關業內人士呼籲,為了防止此種現象繼續蔓延,國家有關部門應儘快制定出有關洗衣粉生産的強制性標準或規定,提高洗滌用品行業準入門檻,從而凈化市場環境,讓消費者明白消費。
另據悉,目前中國洗滌用品工業協會正在推行濃縮洗衣粉標誌,並制定出了《濃縮洗衣粉標誌産品技術規範》,洗滌用品廠家生産的洗衣粉質量若符合或優於該《規範》,則可在其包裝上標明濃縮洗衣粉標誌,其他未達到這一條件的洗衣粉則無權印刷該標誌。對此不少業內人士認為,該《規範》的出臺將在規範洗衣粉行業,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方面起到積極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