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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近6年的醞釀,資産評估領域將迎來一部屬於自己的法律。
27日,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五次會議首次審議《資産評估法草案》(下稱《草案》)。根據《草案》,我國將針對資産評估行業制定統一的評估基本準則,包括執業基本準則和職業道德準則,並對註冊評估師、評估機構等市場參與者制定詳細的規定。資産評估領域多年來的混亂局面有望改變。 “資産評估已經成為企業財務和産權交易的重要內容,儘管在該領域設有註冊評估師,但是沒有一套系統的法律予以監管。”28日,濟南註冊評估師鄭先生接受經濟導報記者採訪時表示,出臺《資産評估法》有利於該行業發展。 據了解,隨著資産日益增加,産權交易愈加頻繁,資産評估已經滲透到經濟社會的多個領域。目前我國已形成包括資産評估、房地産估價、土地估價、礦業權評估、舊機動車鑒定估價和保險公估在內的六大類評估專業。全國有各類評估機構近萬家,職業註冊評估師10萬多人,從業人員約30萬人。
全國人大財經委員會副主任委員烏日圖表示,由於缺乏行業發展的總體規劃和法律規範,再加上行業多頭管理、評估市場人為分割,多種行業標準和職業規範並存,行業監管薄弱,在國有産權交易、土地徵用、房屋拆遷等領域出現了國有資産流失、交易價格顯失公平、資産所有者權益受損、法律責任不清等問題,亟待制定專門的資産評估法律。
值得關注的是,《草案》明確禁止資産評估虛假行為,對出具虛假報告的註冊評估師、評估機構可能追究刑事責任。
“在註冊會計師領域,對於虛假報告等行為已經有了嚴格的要求。《草案》如此設定,有利於肅清資産評估行業環境。”鄭先生説。
中國人民大學商法研究所所長劉俊海教授表示,儘快出臺《資産評估法》有重要的現實意義。目前我國資産評估監管的盲區很多,以企業IPO為例,存在許多資産評估造假的行為,但很少有資産評估機構為此付出代價,承擔賠償責任。“投資者對上市公司或者其控股股東提起民事訴訟時,往往忽視資産評估機構。”劉俊海認為,要讓資産評估機構意識到自己的職業風險,也要讓投資者明白可以將造假的評估機構列為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