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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經濟網北京3月5日訊 今年“兩會”期間,全國政協委員、招商銀行行長馬蔚華表示,目前銀行從事期貨業務已具備法律基礎和開展條件。建議儘快出臺相關管理辦法,開放審批銀行期貨業務資格,允許符合準入條件的股份制商業銀行從事期貨結算和保證金存管業務。
據了解,我國股指期貨自2010年4月16日股指期貨在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上線交易至今已近兩年,表現出了成交活躍、價格連續、期現擬合度高、風險可控、投資者理性等成熟市場才具有的優異特徵,超出各方預期。據中國期貨業協會統計,股指期貨上市至2011年12月末,累計成交近170萬億元,佔同期全國期貨市場總成交金額超過30%。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因此成為國內僅次於上海期貨交易所的第二大交易所。
作為國內期貨市場最積極參與者,以招商銀行、工商銀行、民生銀行等為代表的11家商業銀行,于2007年初在證監會、銀監會的鼓勵與號召下,積極增加人力、物力、財力投入,新設專門的籌備部門,配置先進的軟硬體設備,招聘優秀的專業人員,迅速開展各項籌備工作。目前,股份制商業銀行已經具備開展期貨業務的相關條件,但缺乏相應資格。由於歷史原因,工農中建交五家國有大型商業銀行早年已獲得期貨保證金存管業務資格,但特別結算業務資格卻遲遲未獲批准,而股份制商業銀行則在上述兩個領域均無法開展業務。2008年監管層曾就商業銀行從事期貨業務的相關管理辦法向各籌備銀行廣泛徵求意見,但至今沒有正式出臺,業務資格申請受理也未啟動,導致股份制商業銀行期貨業務遲遲無法開展。
馬蔚華在《關於開放審批股份制商業銀行從事期貨相關業務的提案》中表示,從國際期貨市場發展經驗來看,商業銀行參與期貨市場是必要的,也是必須的。這不僅有助於我國國際定價權爭奪和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還可以轉變銀行經營管理模式,提升整體風險管理水平。
馬蔚華認為,商業銀行期貨結算業務的結算對象為期貨公司,而非個人投資者,有了期貨公司第一道堅固防線,商業銀行期貨相關業務的風險勢必會明顯降低。此外,四年的股指期貨倣真交易風險控制經驗和兩年正式交易風險狀況的事實也充分表明商業銀行完全有能力控制期貨相關業務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