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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老金“雙軌制”,在此次全國“兩會”上引起代表委員們的關注和熱議,對當前的養老體制進行改革、取消養老金“雙軌制”的呼聲高漲。
我國目前實行的是養老金“雙軌制”的退休制度:企業職工實行由企業和職工本人按一定標準繳納的“繳費型”統籌制度;機關和事業單位的退休金則由國家財政統一發放。這種“雙軌制”使得企業退休職工與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在養老金收入上的差距較為明顯。
來自青島港的全國人大代表許振超舉例説,目前,青島機關和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養老金一般在4500元至6000元,甚至還要多。而企業退休職工的養老金,在連續漲了7年之後才達到目前的1500元到1800元。
全國人大代表、娃哈哈集團董事長宗慶後與許振超的觀點不謀而合,在他看來,“雙軌制”造成了不公平。企業職工退休基金實行社會統籌,養老金的計發辦法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模式,職工的退休金多少取決於企業的經濟效益和職工的工資水平。而機關和事業單位退休金大多仍然由國家支付,計發辦法也未改變,仍然保持著“旱澇保收”的局面,他認為,隨著“養老金雙軌制”的持續運行,所造成的社會不公以及對社會就業平衡和人才合理流動的影響逐漸顯現。
實際上,我國2008年就確定在山西、上海、浙江、廣東、重慶等地進行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試點,然而,幾年過去,改革始終難有突破。但“養老金雙軌制”改革必須進行,需要取得突破,這成為許多代表委員的共識。
“幾年來有關部門不斷提出改革機關公務員養老保險制度,但總是光聽樓梯響,不見人下來。因此必須下決心破除養老保險待遇的雙重標準,實現機關事業單位與企業養老保險制度的統一。”全國人大代表、中國海洋大學數學院教授劉新國説。
解決這一問題並非易事。具體情況的差異,不僅體現在企事業機關單位之間,城市居民、農民、公務員、事業單位、城鎮職工之間也都各不相同。全國人大代表、中國紅十字會曲阜醫院院長姜健認為:“首先應該實現中央統籌,按照各地居民消費支出的一定比例支付基礎養老金。其次是做好個人賬戶,可以包括個人繳費、企業的員工福利,甚至商家消費的積分都可以轉化為養老金,交給安全的受委託人,並建立良好的投資機制,將來保證老年人改善生活。”
同時,還應解決社保“欠賬”問題。全國人大代表、廣東康美藥業公司董事長馬興田説,從建國到上世紀90年代中期,長達40多年的國家包乾,使養老金“虧空”成為解決養老問題的一大障礙。他認為,現在國家財政收入猛增,應該逐步償還歷史欠賬,將計劃經濟時代沒有繳納的社保補起來,“補足了,企業職工養老金自然會有較大增長。”
(本報北京3月4日電 ) (來源:大眾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