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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經濟網北京3月2日訊 2012年全國“兩會”即將召開,食品安全問題再次成為代表委員的關注焦點。全國政協委員、中國人壽保險(集團)公司原總裁楊超就在其提案中建議,儘快建立強制性食品安全責任保險制度,將有利於推動食品安全。
楊超在提案中表示,近幾年,地溝油、瘦肉精、三聚氰胺等食品安全問題頻發,在危害人民群眾健康和安全的同時,也影響到社會的和諧穩定。因此,他建議,應通過立法形式建立強制性的食品安全責任保險制度。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通過財政支持、稅收優惠等方式對參保的企業予以一定的政策支持。保監會會同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建立食品安全保險評級機制。
提案原文如下:
關於用強制性食品安全責任保險推動食品安全的提案
近年來,地溝油、瘦肉精、三聚氰胺等食品安全問題頻發,嚴重危害了人民群眾的健康和安全,影響了社會的和諧穩定。
建立強制性食品安全責任保險制度,是對政府食品安全監管體制的補充,不僅能在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後及時地補償受害消費者,減輕政府的財政壓力,而且對於促進提高投保企業的安全生産管理水平具有重要作用。一些發達國家和地區都強制實行了食品責任保險,比如我國台灣地區《食品衛生管理法》第21條就規定了食品責任強制保險,為解決食品安全問題提供了一條市場途徑。雖然我國2009年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以後,一些保險公司也結合新規專門推出了食品安全責任險,然而只有極少數企業選擇投保。
為推動我國的食品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就實行強制性食品安全責任保險提出以下幾點建議:
一是建議參考、借鑒在《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中規定建立強制性責任保險制度的做法,積極通過立法形式建立強制性的食品安全責任保險制度。
二是建議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根據實際情況,通過財政支持、稅收優惠等方式對參保的企業予以一定的政策支持,激發其投保食品安全責任保險的積極性。
三是建議保監會會同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建立食品安全保險評級機制。根據每款産品在上一保險期內的表現(如保險公司的賠付率、客戶投訴率等),由保險監管部門予以保險評級,保險公司可以根據保險評級調整其下一期的食品安全責任保險費率,顧客可以根據保險評級來挑選安全可靠的食品,企業則以保險評級為動力和約束而加強食品安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