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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南寧2月28日電 中國國土資源部28日發佈通知,從2012年4月1日起,土地管理將以新一輪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數據庫為依據,落實最嚴格的土地管理制度。
即將實施的《全國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綱要(2006-2020年)已經國務院批准,目前,地方各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編已基本完成,大部分規劃已批准實施。規劃是指導土地管理的綱領性文件,將成為落實土地宏觀調控和土地用途管制的重要依據。
規劃的重要內容之一是保護基本農田。通知要求,嚴格依據規劃劃定和保護基本農田,在3個月內完成基本農田劃定工作。基本農田劃定後,實行永久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未經批准不得改變或者佔用。
規劃的另一重要內容是加強土地利用計劃調控。通知稱,凡不符合國家産業政策和供地政策的建設項目,不得安排計劃指標,沒有計劃指標的不得批准用地。
通知強調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動態監管,通過“一張圖”和綜合監管平臺,加大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情況的監測,及時發現、制止違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行為。
通知對規劃的法律屬性給予了明確,稱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一經批准,具有法定效力,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