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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西安2月28日電(記者石志勇)陜西安全生産監督管理局27日通報了2011年造成大量人員傷亡的西安市腳手架墜落事故及銅川市田玉煤礦爆炸事故的處理決定,其中有17人被移交司法機關追究責任,其餘27名責任人被處以撤職、免職及其他行政處分。
2011年9月10日8時20分許,西安市未央區凱玄大廈建築施工現場,因腳手架架體突然坍塌,致使正在大廈東立面整體提升腳手架上作業的12名作業人員隨架體墜落,造成10人死亡、1人重傷、1人輕傷,直接經濟損失約890萬元的重大生産安全事故。經調查認定,這是一起生産安全責任事故。陜西新中建建築勞務有限公司聘用的凱玄大廈項目架子工領班梁濤、架子工嚴小松等10人對事故發生負有主要、重要責任,將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其責任。西安市蓮湖區北關村一組組長、凱玄大廈實業有限公司董事長楊長安等12人對事故發生負有主要領導、分管領導及管理責任,分別給予行政警告、行政記過、行政記大過、行政降級、撤職和吊銷個人相關資質、經濟處罰等處理。
2011年10月16日11時10分,銅川市耀州區照金鎮田玉煤業有限公司發生一起重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11人死亡,直接經濟損失965萬元。經調查認定,田玉煤業有限公司礦長林垂魁、副礦長林宗印等7人對事故發生負有主要責任,將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耀州區照金鎮鄉鎮企業辦主任段宏儒和照金鎮黨委委員、紀委書記崔武鵬等15人對事故發生負有重要領導責任或重要責任,分別給予撤職、免職、行政降級、行政記大過、行政記過、黨內警告處分、行政警告處分。責成耀州區人民政府對田玉煤業有限公司予以關閉,依法沒收該礦非法生産所得,省級相關部門依法吊銷該礦及有關責任人所有證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