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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濟南訊 春節以來,眾商家紛紛推出促銷活動,其中“返券促銷”因其對顧客吸引度高、操作方便依然是商家促銷的主要方式。記者從濟南市工商部門了解到,有部分商家在返券促銷過程中,通過利用設定條件和規則等手段欺詐消費者,使其陷入被動反復消費的陷阱,也由此引發了諸多消費投訴。據分析,目前返券促銷主要存在七大問題。
模糊宣傳,剝奪消費者知情權。不少商家在開展返券促銷活動時並不明確告知消費者相關消費信息,存在模糊宣傳、隱瞞事實的行為。該現象在春節期間的返券促銷活動中屢見不鮮,嚴重損害了消費者權益。
設置圈套,阻礙消費券兌換使用。如某KTV的返券規定“此券只限上午10:00至下午3:00使用”及“此券節假日期間不得使用”。而絕大部分消費者在KTV的消費時間都是下午3:00以後或者節假日。因此,消費者即使拿到這樣的返券,也基本上享受不到商家承諾的“優惠”。
虛高標價,價格欺詐忽悠消費者。工商部門查處的一起商場欺詐消費者案件中,商場打著“羊絨衫買一送一”的促銷招牌,但該商場事先將羊絨衫的售價提高了四成多,原本千元的羊絨衫被標注到了2千元。細算下來,消費者並未獲得多少實惠。
利用促銷,剝奪消費者退換權。部分商家在開展返券促銷活動時,將積壓商品作為“特價商品”、“折扣商品”促銷銷售,並設置誘人的返券比例吸引消費者。待消費者購物完畢,拿到購物小票後,才發現小票上註明“促銷商品,概不退還”等字樣。
霸王條款,剝奪消費者解釋權。工商部門梳理近期返券促銷行為引發的消費投訴時發現,幾乎所有商家都在其向消費者提供的返券上標明“此購物(消費)券最終解釋權歸本商場(超市)所有”字樣。利用格式合同的形式完全剝奪了消費者正常解釋該購物(消費)券的權利,加大了消費者正常使用(兌換)該券的難度。
巧定價格,誘導消費者重復消費。如某商場返券促銷比例為“滿300元送200元券”,然後把促銷商品的價格大多定在99元/件、199元/件或299元/件。這樣,消費者增加了額外消費。
文字遊戲,涉嫌欺詐消費者。如某超市承諾“購物滿100元返20元券”,然後在返券背面用小字註明“購買單件商品滿100元的,方可給予20元返券;如單件商品不滿100元,所購商品每滿50元可享受一張5元返券。”消費者如果購買貨值較小的商品,購物金額滿100元只能享受到10元的返券。商家明顯利用文字遊戲忽悠消費者。記者 王佳聲 通訊員 姚心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