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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銀監會前主席劉明康2月26日在第四屆全球PE北京論壇上表示,LP(有限合夥人)的投資人也應當變得成熟起來,不要走旁門邪道來干預GP(普通合夥人)的利益和工作。
劉明康説,“現在發現我們LP往GP當中插手插人管選投,管退,這種現象帶來的長期效果不好,反而會造成GP效率更低,因為他們它的決策量變得很繁瑣,使得質量適得其反,還會在某些領域造成灰色溫床,這是不好的。我覺得LP應當建立一道防火墻,尊重市場分配機構,就不要跟別人去分,就跟GP提出來2%也要跟你分,收益分配還應該按照20%、80%來遵循,這個東西放在國際上比較成熟的經驗。GP要重視LP兩個權利,LP要把自己的兩個權利使用好,第一,在選擇GP的時候要強調已有的業績,團隊,顧問委員會,報告的透明度,詳細程度,專業度以及治理結構,資金實力,你要有這種選擇,而且這種選擇千萬不要看它的宣傳,不要看它的報表,一定要進行面對面很大量的競爭調查,也要看市場上對它的反映。第二,知情權。有了這些約定,LP的投資人也應當變得成熟起來,不要走旁門邪道來干預GP的利益和工作。”
(《證券時報》快訊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