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
客服設為首頁 |
本報訊(記者 蘇曉明 周鑫 實習記者 王梅)前天下午,家住海淀區的麗麗(化名)收到工商銀行[4.44 0.00% 研報]短信稱,其消費359486元。不久,銀行又提示她,該卡被取現金1萬元。麗麗查詢得知,那筆近36萬元的消費是在深圳一家珠寶店刷卡,“我在北京,銀行卡在我手裏,怎麼錢就沒了呢?”麗麗急忙趕到深圳報案求助。監控錄像顯示,一名20多歲的男子購買約1公斤黃金,並在珠寶店旁的ATM機取完現金才離開。工行表示,銀行將配合警方破案,但對於客戶損失沒有相關規定。
邊挂失卡邊被取走錢
“卡在我手上,我在北京,卻在深圳消費了37萬!”前天下午1點43分,從未去過深圳的麗麗收到工行95588短信提醒,稱其銀行卡消費近36萬元。麗麗從包裏翻出那張“遠程消費”的銀行卡,急忙致電銀行諮詢,“沒想到我正查詢呢,又被取出去5000塊”。慌了神的麗麗急忙趕到辦卡銀行網點挂失,沒想到她前腳剛進銀行大門,該銀行卡又被提現5000元。
挂失卡後,銀行工作人員打印出該卡消費明細。賬單顯示,該銀行卡被支取369486元,其中近36萬元的消費是在深圳一家珠寶店POS機刷的,1萬元是從銀行ATM機分兩筆取現。
事發後,麗麗到永定路派出所求助。民警稱,由於案發地在深圳,希望其到深圳報案。前晚,麗麗乘飛機趕往深圳。
嫌疑人購1公斤黃金
昨天上午10點左右,麗麗來到深圳羅湖區筍崗派出所做筆錄,並與民警一同前往位於文錦中路的一家珠寶店查看監控錄像。
麗麗説,她在錄像上看到,嫌疑人是一名20多歲的男性,穿黑色上衣、牛仔褲和運動鞋,“但影像不清晰,看不清正臉”。隨後,該男子在珠寶店旁的ATM機取錢。珠寶店工作人員稱,該男子購買了近1公斤黃金後離開。
事發前曾在網上購物
“我最近一次消費是在2月21日,用U盾在網上買了護膚品。”麗麗稱,她最近取款是2月18日海淀工行某支行的銀行櫃臺。
工行95588客服表示,出現此類情況可能是客戶的卡號和密碼洩露了,嫌疑人複製銀行卡然後刷卡消費或者提取現金,北京地區之前還未發生過類似案例。該客服人員表示,銀行肯定不會洩露客戶的信息,並會盡最大的努力協助警方破案,追回客戶被盜刷的錢;但若無法找到犯罪分子,銀行方面也沒有相關的賠償規定,客戶可先凍結銀行卡,然後補辦。
麗麗説,她平時很注意信息安全,不知道自己的銀行卡信息是如何洩露出去的。
北京警方為何不立案
警方表示,公安機關的案件受理是屬地管轄的原則,一般是跟行政區劃一致,在哪個地區發案就在哪報案,若有幾個現場而且跨地區,則就近報案,由他們的共同上級公安機關指定管轄。
北京市盛廷律師事務所畢文強律師認為,根據刑法以及訴訟法的基本原則,去案發地報案的程序沒錯。但近年來新興的網絡以及高科技案件,在現有的刑法典上無法找到,本案中被害人所在地在北京,而案發地位於深圳,若北京警方不予立案,則人為增加了尋求合法權益的難度和成本,北京警方應先予以立案,然後移交深圳警方,因此拒絕立案實際上是對法律的曲解。
事發後,麗麗先到永定路派出所報案,卻被告知案發地不在北京,無法立案。麗麗只得連夜飛往深圳,她説:“一個人在一個完全陌生的地方,很無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