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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視購得煩心手機 換貨需再交300元

發佈時間:2012年02月24日 09:3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大洋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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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街坊報料:通過電視購物購買一手機,想退貨或換貨,但事過20天,既沒有收到退款,也沒有拿到手機。

  手機銷售公司:與售後服務部溝通後作處理,並會儘快答覆梁小姐。

  記者跑腿:記者詢問該公司銷售熱線,工作人員表示會與售後服務部再次溝通,儘快給粱小姐答覆。

  市民梁小姐電視購物,以527元的價格購買了一部手機。然而試用發現,手機的屏幕非常刺眼,鈴聲也很刺耳,使用時,身體甚至會感到不適。梁小姐試圖與商家協商退貨或者換貨,卻屢屢受阻。

  527元購得煩心手機

  梁小姐説由於電視購物節目對此款“知x”牌手機的極力推廣,加上低廉的價格吸引,母親便以527元的價格為自己購買了這部白色、外形與iPhone相似的手機。1月31日訂購,2月1日到貨。可是當她滿心歡喜地試用新手機時,卻發現手機屏幕非常刺眼,即使調整屏幕亮度也還是如此。另外,手機的鈴聲很刺耳,撥打或者來電話時所産生的聲音讓她有心臟加速跳動的感覺,“不止我有這樣的反應,我媽媽也如此。”梁小姐懷疑該手機輻射過大,希望商家退貨。

  再付300元才能換貨?

  梁小姐2月3日開始與商家溝通,希望退貨時,卻遭到拒絕,撥打客服電話多數時候沒有回音。2月6日,梁小姐終於接到商家電話,承諾第二天為其換一台波導g301手機。“我上網查詢得知這款波導手機的價格大概300多元,遠遠低於那臺手機的價格”。梁小姐説明知道自己吃虧也認了,並於2月9日按照商家要求將購得的手機寄還。但2月22日她接到客服電話,要其另外支付300元,贈送她電話卡和兩塊手錶,才可以更換手機,這樣的要求更令梁小姐一家不能接受。

  銷售公司:否認另交300元要求

  記者昨日播打了該商家的客服電話,客服人員説會有專人回復記者電話。約十分鐘後,記者接到自稱XX手機銷售公司工作人員電話,但對於另交300元才換手機的條件矢口否認,“我們絕對不會這樣的,與梁小姐的通話記錄最後一次是2月15日。”當記者提出為何梁小姐提出退貨的要求拖延20天尚未解決時,對方稱要與售後服務部溝通後才會作處理,並會儘快答覆梁小姐。

  工商局:可到商家所在地投訴

  記者隨後就此事向廣州市工商局12315消費者熱線諮詢,工作人員説如果消費者認為商品存在質量問題,可以到第三方部門進行鑒定,根據檢測結果確認問題所在。如果消費者有足夠的證據,便可以向商家提出訴求。消費者有權拒絕商家以換貨為由提出的不合理條件,遇到這種情況可以到商家所在地投訴。記者 隋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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