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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政府網今日公佈《國務院辦公廳關於積極穩妥推進戶籍管理制度改革的通知》,通知指出,農民工落戶城鎮,是否放棄宅基地和承包的耕地、林地、草地,必須完全尊重本人的意願,不得強制或變相強制收回。
通知指出,要依法保障農民土地權益。農民的宅基地使用權和土地承包經營權受法律保護。現階段,農民工落戶城鎮,是否放棄宅基地和承包的耕地、林地、草地,必須完全尊重農民本人的意願,不得強制或變相強制收回。
通知提出,要引導農民進城落戶要遵守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充分考慮農民的當前利益和長遠生計,不能脫離實際,更不能搞強迫命令。
同時,要堅持土地用途管制,不得借戶籍管理制度改革突破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土地整治規劃和土地利用年度計劃,嚴格規範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挂鉤試點,切實避免擅自擴大城鎮建設用地規模,損害農民權益。
通知並強調,禁止借戶籍管理制度改革或者擅自通過“村改居”等方式非經法定徵收程序將農民集體所有土地轉為國有土地,禁止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非法出讓、出租集體土地用於非農業建設,嚴格執行禁止城鎮居民在農村購置宅基地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