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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北京2月22日電 (記者賈玥) 小産權房試點清理工作將展開,這將為今後全面清理小産權房奠定政策基礎。昨日,國土資源部方面重申小産權房的違法性,並表示目前國家要求各地對農村集體土地進行確權登記,但不會對小産權房違法用地發證。受訪專家向人民網記者表示,小産權房情況複雜,清理工作應分層次、視情況謹慎推進。
一般認為,小産權房是指建設在農村集體土地上、由鄉鎮政府而不是國家頒發産權證的房産。《土地管理法》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進行建設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須依法申請使用國有土地,這就在法律層面上明確了集體土地不得建設商品房,從而封堵上小産權房的法律通路。
但由於現實情況複雜,尤其是近年來大中城市房價飆漲,不少中低收入群體將實現買房夢寄託于城市周邊的農村地帶,選擇購買農民在宅基地上建設後出售的房屋。由於鄉鎮村基層政府利益驅動和有關部門監管乏力等原因,小産權房近年來在全國不斷蔓延。
“清理小産權房是個非常複雜的問題。” 中國房地産及住宅研究會副會長顧雲昌告訴記者,雖然小産權房的確不合乎法律規定,但客觀上已經有不少住戶入住,如果連根拔起必然會觸碰很多人的切身利益,所以清理工作必須分層次、視情況謹慎推進。
在顧雲昌看來,那些利用農村集體建設用地、未威脅耕地數量的小産權房,可以在補交土地出讓金後獲得合法身份,被當作城市國有土地對待。而另一部分佔用了耕地面積的小産權房勢必會被拆除乾淨,但已購房者的個人權益如何維護,則是事關社會穩定的大問題。
上海社科院城市與房地産研究中心主任、住建部專家委員會成員張泓銘對此表示認同。他指出,清理工作不能搞“一刀切”,那些地處城市發展規劃範圍內的小産權房,完全可以借此轉化為商品房,這是令出讓者、購房者、當地政府和農民皆大歡喜的事情。
“小産權房背後是如何看待城鄉住房資源配置的問題。” 張泓銘認為,目前我國的住房體系將農村與城市完全割裂,農民一般擁有較大較寬鬆的住房環境,而城市居民相對住房緊張,從節約社會資源角度説,城鄉住房體系應該完全打通。
隨著城鎮化步伐的加快,2011年我國城鎮人口首次超過農村人口,但佔用的土地資源卻不足總量的1/5。顧雲昌表示,繼解放初期的土地改革、本世紀之初的城市土地制度改革後,目前正面臨整合城鄉土地改革。從長遠看,城鄉住房資源要走向一體化,集體土地建設住房的合法性應被予以承認。
在學者看來,國土部近期同意展開集體土地建租賃住房試點就是對於統籌城鄉土地的一種新嘗試。
“與小産權房相比,在集體土地上建設租賃房在法律上完全行得通,房屋産權仍然屬於農村集體所有,同時也可緩解部分城市人群的住房緊張現狀。” 顧雲昌説。
國土部此次對集體建設用地建租賃房提出“嚴格審批、局部試點、封閉運行、風險可控”四點要求,並批准京滬兩個房價高企、用地緊張的大城市先行先試。但張泓銘認為,此舉在打通城鄉住房資源方面仍是“猶抱琵琶半遮面”,甚至只是“走半步”,未來應著眼全國,為實現統籌城鄉兩個市場做出真正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