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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監會鼓勵公司大股東增持

發佈時間:2012年02月22日 14:3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民晚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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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觀察

  中國證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20日表示,為進一步鼓勵産業資本在合理價位增持股份,證監會日前下發《關於修改〈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第六十二條及第六十三條的決定》,明確,持股30%以上的股東增持鎖定期從12個月縮減至6個月;股東持股比例達到29.9%後可在一年內繼續增持2%無須要約收購,持股30%以上的股東每年2%自由增持股份的鎖定期從12個月降至6個月。

  大股東增持力度放緩

  去年底以來,産業資本的增持力度非常強。據英大證券提供的最新統計數據顯示,按月度數據計算,在2011年12月及2012年1月,共計316家上市公司發佈增持公告,大股東增持市值近70億元,單月增持股份數及市值均超過減持數量。這是自2010年5月以來,增持力量首次“翻盤”。不過,數據也顯示,今年2月上旬,大股東的增持額僅有0.41億元,減持額達到6.13億元,凈增持額為-5.73億元。顯然,大股東的增持力度在放緩。

  為何大股東增持會突然放緩,業內分析,這主要是原規則所致。原規則規定,對於持股50%以上的股東,原規定是增持“每達到總股本5%時需要披露,披露後方可繼續增持”;股東在增持到29.9%後,若想再繼續增持須進行要約收購的情況;要求持股30%以上的股東每年增持2%的股份鎖定期為12月。由於這些限制,一些大股東因而在增持一定數量後便放緩或不再增持。如為避免引發要約收購,不少股東在增持股份至佔總股本接近30%如29.9%後不再增持。

  新規相應修改予支持

  對此,新規定作了相應修改。首先,對於持股50%以上的股東,新的規則修改為“持股50%以上股東每增持1%,須次日披露;每增持2%,當天及次日(披露當天)暫停增持。”對於不少股東在增持到29.9%後,若想再繼續增持須進行要約收購的情況,新規明確,增持比例達到30%後,“既可以發起要約收購,也可以按照每年不超過2%繼續自由增持”。另外,原規定要求持股30%以上的股東每年增持2%的股份鎖定期為12月,新規則將修改為鎖定期為6個月。

  此外,為便於大股東增持,此次修改還對一些行為的行政許可予以取消。明確因持股30%以上大股東每年2%自由增持行為、持股50%以上股東增持股份行為、繼承,以及上市公司實際控制人不發生變更的發行行為引發的要約收購義務豁免,不再需要履行行政許可審核程序。由於取消了上述行為的行政許可,對於現有在審的48份行政許可,申請人可主動撤回申請,證監會也將終止審查。

  利好更多在心理層面

  對於此次修改是否會對市場造成影響,市場分析認為,大股東對自家公司股票的增減持態度,一直被市場解讀為“産業資本的認可”。既然證監會鼓勵大股東增持,至少説明,目前市場在證監會看來仍處於市場底部區域。整體來説,新政鼓勵增持對市場構成利好。當然,由於前期市場增持事件已經不少,在當前的經濟環境制約下,短期再迎來增持高峰不太可能,因而利好更多來自心理層面。

  不過,也有分析認為,本週一存準率宣佈下調後的第一個交易日,大盤高開低走,這主要是因為降準多數都是出現在經濟下行週期中,降準對於流動性的刺激不足以覆蓋市場對經濟下行的擔憂,反映出市場一定的畏戰情緒。連降存準率這樣的利好都不足以刺激大盤走強,更何況伴隨著股指的逐漸走高,不久後減持可能比增持多呢?因而,鼓勵大股東增持對市場影響不大。

  本報記者 許超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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