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經濟臺 > 資訊(不合) >

修改《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證監會鼓勵大股東增持

發佈時間:2012年02月21日 09:43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北京晨報 | 手機看視頻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上市公司大股東增持的信息披露將有細微變化。昨天,中國證監會對《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第六十二條及第六十三條進行修改,修改後的《辦法》自3月15日起施行。

  中國證監會相關負責人表示,上海、深圳證券交易所發佈了《上市公司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增持股份行為指引》,該文件已經明確了持股30%以上股東每12個月增持不超過2%。新《辦法》發佈後,上述規則繼續適用。

  而對持股50%以上的股東,按照新《辦法》,每自由增持達到2%的當天及次日(披露當天)需暫停增持。這樣,持股50%以上股東自由增持股份的披露要求,與持股30%以上股東每12個月增持不超過2%股份的披露要求相同,區別是持股30%以上股東每12個月增持的股份不能超過2%,而持股50%以上股東沒有上述限制。

  業內人士稱,去年以來,産業資本增持浪潮此起彼伏,新《辦法》使大股東增持的規則更為明確。比如不少股東增持接近30%後,就不再增持了,怕觸發要約收購。實際上,增持幅度可超過30%,相關法規對此沒有比例限制。達到30%之後,既可發起要約收購,也可按照每年不超過2%繼續自由增持,意在鼓勵大股東增持。

熱詞:

  • 辦法
  • 大股東
  • 證監會
  • 增持股份
  • 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
  • 要約收購
  • 深圳證券交易所
  • 信息披露
  • 及其
  • 産業資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