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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郵政局昨天發佈通知,要求快遞企業從3月1日起在收件時要開包查驗。但一些快遞公司表示,所有快遞開箱驗視會非常耗時,而且,快遞業務員並沒有識別複雜危險品、爆炸品的能力,這一要求最後很可能流於形式。
根據北京郵政局的通知,從3月1日起快遞企業在收寄快件時,必須當面驗視交寄物品並加蓋驗視章。快遞企業應統一規定驗視章在詳情單上的加蓋位置,確保快件寄遞全程可查,而在快遞員離職時則要將驗視章收回。通知還明確了快遞企業“誰收寄,誰負責”的原則,明確生産經營主要負責人為制度落實的第一責任人,快件攬收業務人員為制度落實的直接責任人。
業內人士告訴記者,對於快遞企業來説,開箱檢驗很有必要。去年一家快遞公司在飛機上的貨箱著火,飛機不得不中途迫降,最後發現著火是由一個快遞的筆記本電腦上的電池引起的。而按照規定,電池快遞中須和筆記本分離。
實際上,2008年開始執行的《快遞服務》標準,就有對快遞員接收快件時須驗貨的規定,要求快遞服務人員應詢問和驗視內件的性質和種類,若是法律、法規規定禁寄物品,應拒收並向寄件人説明原因。但快遞企業並未能完全做到。這一次的通知,最大的改進就是加了一個印章的環節。
記者了解到,目前國營的EMS一直執行著開箱攬收環節,但民營快遞卻很少執行此舉。北京一家公司的快遞員小劉告訴記者,他平均三分鐘攬收一個包裹,如果開箱檢驗會花費很長時間,非常影響攬收速度。由於北京民營快遞多數是非直營,以加盟店居多,企業很難控制快遞員是否嚴格執行規範。
另外,快遞業務員並沒有識別複雜危險品、爆炸品的能力,就算是開箱檢驗,一些複雜危險物品也未必能被甄別出來。而對於身份實名制的檢查就更難了,民營快遞企業和公安的身份數據庫無法聯網,快遞員對於寄件人的真實身份難以甄別,要執行“誰收寄,誰負責”有些力不從心。
北京郵政局表示,下一步將加大安全檢查和抽查力度,對收寄驗視制度落實不到位和不按規定使用驗視章的企業依法嚴肅查處,但具體的處罰措施並未透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