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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膠蝦”無法檢測還是不想檢測
受到技術或者檢測標準的限制,確實有部分食品裏的成分“無法檢測”,這乃客觀因素決定的,需要在檢測技術進步,或者標準完善的情況下予以解決。但也有部分情況,乃有技術能力檢測,卻以沒有標準“無法檢測”為藉口,有意推卸職責,對於這種行為,則應追究其失職責任。
去年曾轟動一時的“台灣塑化劑事件”,就是質檢員在某産品的檢測色譜中發現了異樣波紋。在這起事件中,質檢人員的認真態度起了決定性作用,如果也以沒有標準而無法檢測輕易放過的話,“塑化劑”還要橫行下去,民眾還要繼續被毒害。
須知,質量檢測機構乃是食品安全的把關者,應秉持專業精神和認真態度,對每一起質量問題都查個究竟,而不是輕易放過。即便眼下沒有相關檢測標準,也應主動加強研究,想辦法找出檢測方案來。□江德斌
“無法檢測”的“注膠蝦”來自何方?
不管給蝦注的是什麼膠,不管這種膠是否有毒,這本身就是一種違法行為。既然給蝦注膠和銷售“注膠蝦”都是一種違法行為,為何可以明目張膽、安然無恙?現實情況卻是,不法商販大售“注膠蝦”,在天津水産市場,是個公開的秘密,他們已經這樣幹了好幾年了。試問,“注膠蝦”在市場上大行其道,我們的相關部門都幹什麼去了?為什麼如此張揚的違法行為,我們的相關部門居然視而不見、坐視不管?
不法商販出售“注膠蝦”令人憤慨,管理部門嚴重失職令人怒髮沖冠。“注膠蝦”事件,再一次暴露了食品安全存在監管漏洞。特別是,有關管理部門相互推諉,成了問題食品瘋狂滋生的溫床。因此,對於當地相關管理部門行政不力、執法不嚴,應實行嚴厲問責,涉及的單位及個人,應進行嚴肅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