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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説,在過去的一年裏,日益膨脹的銀行理財産品市場無論是增速或是擴張規模,都是史無前例的。去年我國銀行理財産品發行數量為19176款,較2010年增長71.4%,産品發行規模為16.49萬億元,較2010年增幅高達1.34倍。如此高的增速與投資者對銀行理財産品的“鍾愛”程度必不可分,然而又有多少投資者真正了解自己購買理財産品的資金流向了哪?
仔細觀察可以發現,無論從網站還是到網點,都很難具體了解到某一款理財産品的募資用途,多數投資者選購理財産品往往和銷售人員“拍著胸脯保證收益率”有很大關係,當前,資金去向成謎的理財産品已經不計其數。
以某家商業銀行銷售的一款理財産品為例,工作人員向客戶口頭承諾,該産品主要是投資證券、實業、基金、股票,股票僅佔一小部分,且每年給投資者一定比例的回報,回報利率在5.7%,並做了風險控制,一旦跌去5%,銀行就會平倉止損,但是平倉止損是內部制度要求,不會寫進協議。客戶一次性投入23萬元購買了該理財産品,9個月竟虧損8萬元,近90%的錢被用做購買股票,本金只剩下73.7%。而銀行工作人員表示該産品是銀行代理銷售的,銀行提供的介紹資料只是一種參考,銀行不可能強制平倉,要靠投資者本人主動去止損。
通常情況下,商業銀行發行的理財産品只需要在上市前向銀監會報備,這個報備內容包括所募集資金的大致用途,只要得到有關部門的批准就可發行。但是實際募集到資金後,資金具體投資到哪個項目,在投資的過程當中作何調整,卻是任何部門都無法跟進監控得到的。
代客理財是商業銀行適應市場多元化需求的必然選擇,但普通老百姓往往處於信息不對稱的弱勢方,這既不利於他們防範風險,同時也不利於他們合理安排自己的資金。迅速發展的銀行理財市場理應儘快健全與之匹配的管理和監管規則。
所幸,中國銀監會曾在2011年下發的兩項法規——《中國銀監會關於進一步加強商業銀行理財業務風險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在去年三季度正式實行,而最新的《商業銀行理財産品銷售管理辦法》則在2012年1月1日實施,這兩項法規都重點關注銀行理財産品的募資投向和風險提醒這兩大關鍵問題。這無疑給了商業銀行一個新身份,他們將不再是坐地收管理費或者佣金的第三方,而是一定程度上的風險共擔者。
無論是站在消費者的角度還是站在商業銀行的角度,健全信息披露機制,讓理財産品資金去向“透明化”十分必要,這將有利於加強商業銀行的投資管理和風險管理能力,提高投資者的風險防範意識和風險識別能力,進一步促進商業銀行個人理財業務持續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