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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 據昨天發佈的《北京市“十二五”時期住房保障規劃》,“十二五”期間,本市將建設、收購各類保障性住房100萬套,竣工70萬套,其中公租房供應達30萬套,對符合保障條件的申請家庭將努力做到“應保盡保”。同時,保障房的“門檻兒”也將根據輪候人群數量、市民收入、居住水平以及住房價格等因素進行動態調整。
公租房建設將多樣化
“十二五”時期將建設、收購的100萬套各類保障房中,用於公開配租配售的有50萬套,首都功能核心區人口疏解、棚戶區改造等定向安置住房有50萬套。同時,將發放租金補貼10萬戶家庭。
《規劃》提出,對於大力發展的公租房類型,其供應數量佔到公開配租配售保障房的60%以上,即30萬套。統一建設、設計標準,並根據不同群體的特殊需求,設計單身宿舍、青年公寓和老年公寓等多樣化的公租房。
動態調整保障房準入
“物價漲了,地價漲了,保障房的準入標準是不是也該放寬一些?”針對許多市民關心的保障房準入標準問題,《規劃》明確,“十二五”期間,將結合首都人口資源環境承載能力和經濟社會發展水平,根據輪候人群數量、市民收入、居住水平以及住房價格等因素,動態調整保障房準入標準,對符合保障條件的住房困難家庭努力做到“應保盡保”。
充分考慮中低收入群體住房困難的現實需要,兼顧住房保障對象在就業、收入、年齡、資産狀況和未來發展前景等方面的不同,採取合理有效的方式為保障對象提供更多住房選擇。經濟適用住房、限價商品住房等出售型保障性住房配售政策,優先配售給老齡、重殘、大病、家庭成員多、輪候時間長的申請家庭。
保障房用地應為“凈地”
為確保100萬套保障房的開工總量,《規劃》要求,增加保障性住房土地供應量,各類保障性住房供地指標應分別列明。具體到數字,“十二五”時期,北京將安排住宅供地的50%以上用於保障房建設。保障房用地實行“凈地”供應,要在供應前就完成徵地、拆遷及地上物清理工作,具備當年供地、當年開工條件。同時,商品住宅用地原則上均需配建保障性住房,配建比例不低於30%,在軌道交通沿線等周邊區域的住宅用地配建比例還要適當提高。
趙瑩瑩 J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