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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爾濱電信收費爭執:電信堅持按分收費 工商要求按秒

發佈時間:2012年02月16日 14:15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廣播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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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廣網北京2月12日消息(記者楊超)據中國之聲《新聞晚高峰》報道,近年來,叫停電信不合理不合法收費的呼聲越來越高,可不管是兩會代表委員的議案提案,還是消協的輪番炮轟,消費者的強烈呼聲甚至是法律訴訟,都沒能撼動電信行業的收費規則。近日,哈爾濱工商局啟動“叫停電信收費不合法規則”行動,再次挑戰電信行業的規則。

  電信行業針鋒也相對,指責哈爾濱工商局越權執法,又引發了新一輪爭議。

  電信資費標準不合理是老生常談,無論是手機用戶還是市話用戶,按分鐘計算的話費收取方式和高額的月租費,都讓消費者一肚子苦水,卻又無可奈何。日前哈爾濱市工商局啟動“叫停電信收費不合法規則”行動,目標直指詬病已久的收費問題。

  哈爾濱工商局消保處處長王緒坤:單次按分計算,不足1分鐘按1分鐘計算,假如你通話10秒鐘,它按60秒收費,等於多收了50秒的錢,可那50秒(消費者)根本沒有接受電信服務,也沒有消耗資源。累積的通話時長100分鐘,但收費可能是130分鐘。《民法》作為基本法,規定了民事活動的基本原則等價有償、公平、誠實守信、不得違反公眾利益。我打1秒鐘,你算1分鐘,這顯然違背公共利益的。

  哈爾濱市工商局呼籲全國消費者、法律界人士、專家學者、業內人士參與進來,組成全國維權志願團、律師團,積極支持消費者因為電信不合理收費向法院提起訴訟,監督電信企業修改電話計費標準,糾正不合理收費項目,直至徹底解決電信行業的違法收費問題。哈爾濱工商部門的行動引起了哈爾濱乃至是全國電信業的針鋒相對的強烈反應。《人民郵電報》撰文直指工商部門越權執法。

  “我們對哈爾濱工商部門維護消費者權益的勇氣和精神表示讚賞,但對其無視電信行業特性和法律政策環境,越權執法的行為表示惋惜。”“《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規定,電信業的監督管理職責屬於國務院信息産業主管部門,在各省區市由其派出機構——各地通信管理局進行監管。即使有用戶對電信資費表示不滿或投訴,按照現行法律和管理體系,哈爾濱工商局也無權“叫停”電信收費。”

  哈爾濱工商局和電信部門的角力,使這場爭論引起了社會的廣泛關注。隨後哈爾濱市40多名律師聯名發表聲援信,支持哈爾濱市工商局的執法行動,呼籲政府制止電信不合理收費,並表示願為哈爾濱市工商局提供法律援助。律師的加入,將為這場角力帶來怎樣的改變?

  哈爾濱市40余名律師聯名發表聲援信,支持哈爾濱市工商局的執法行動,緊接著哈爾濱知青聯合會70余名電信用戶聯名錶示堅決聲援並參與工商部門的維權行動。那麼到底哈爾濱工商部門算不算越權執法呢?記者採訪了知名律師邱寶昌。

  邱寶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是市場執法的主體,依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進行行政執法是有法律依據的。電信領域沒有電信法,只有《電信條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法律層級是高於《電信條例》的。另外,沒有一部法律規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不得監管電信領域當中的消費問題。

  電信部門對於備受質疑的按分鐘收費和電話月租費問題,也做出了明確回應。《人民郵電報》的文章指出:“以秒計費是個老生常談的問題,之所以沒有成為現實,是因為邏輯上沒有必要,在實踐中也會無謂加大社會成本。改革的方向是合理降低資費,計費更簡單、透明。絕大多數國家都沒有實行以秒計費,包括韓國、日本仍然以3分鐘為一個計費單元。事實上,從全球來看,更多的是趨向於包月制、套餐制。如果認為計費單元越細越合理,是否還要按1毫秒、1比特計費?

  普通公眾對這個問題又是怎麼看的呢?記者採訪了多位電信用戶,發現在普通消費者中呈現的是一邊倒的支持工商部門的意見。

  消費者1:我比較支持,月租費已經包含在消費裏了。

  消費者2:支持,對老百姓有利的就得支持。這種收費不太合理。

  消費者3:按秒收費,用了多少秒精確到秒就可以了。一分鐘60秒就按60秒收費,15秒就收15秒的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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