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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土地財産權才能公平城市化

發佈時間:2012年02月14日 09:4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經濟參考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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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溫家寶總理近日在廣東視察時説,現在普遍存在的問題是亂佔農民耕地,而農民有意見,甚至由此引發群體性事件。問題的根源在於土地作為農民的財産,這個權利沒有得到應有保障。溫家寶説,我今天在耕地上是一寸都不放,一口都不松,可以説寸步不讓。

  中央屢次強調保障農民的土地財産權利,顯示了尊重並保障農民土地財産權的堅定決心。保障農民的土地財産權利,既有利於保護耕地“紅線”,保證糧食安全,也是實現公平、健康、可持續、無後患的城市化的題中應有之義。

  城市化不只是土地的城市化、硬體設施的城市化,從本質上講,城市化應該是人的城市化,即城市化的本質説到底是農民變市民。只有當農民以土地産權為核心的財産權利得到切實有力的保護,才能讓農民在城市化過程中更多地分享土地增值收益,實現生存、發展和生活方式的市民化。

  當前,我國正處在人類歷史上規模最大的城市化進程中。國家統計局數據顯示,2011年我國大陸城鎮人口達69079萬人,佔總人口比重達51.27%,首次超過農村人口。中國已進入以城市社會為主的新成長階段,但現實中,較之快速推進的“空間城市化”,人的城市化卻仍顯滯後,其中,許多因城市擴張而“被城市化”的農民並沒有成為城市的主人,而是在城市擴張進程中依然游離于城市生活之外,由此所帶來的現實問題和潛在風險不容忽視。

  造成這一後果的因素很多,其中無視農民土地財産權利進而違法違規徵地無疑是關鍵誘因。對於中國幾億農民而言,土地不僅是農村生産生活的基礎,而且兼具社會保障功能。試想農民得不到應有的補償,被佔用農地又無法復耕,必然令其陷入“種田無地、就業無崗、社保無份”的窘境,進而出現大量沒有享受市民待遇的“偽城市化”農民。

  國家曾三令五申,實行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和切實保護被徵地農民的利益。但在城市化、工業化發展衝動和土地財政“賣地衝動”下,未批先佔、多佔少補、佔優補劣等違法現象在一些地方屢屢發生,進而出現不少農民“被集中”、“被上樓”,農民的土地利益被漠視甚至損害。

  城市化的過程,理應是一個交易過程。既然是交易,就應公平公正。然而,在過去相當長一段時期內,由於農民土地財産權利並不明晰,造成農民在交易過程中缺少話語權,處於談判弱勢。保障土地財産權將有效規範城市化進程中的土地管理,切實解決城市化進程中農民利益的保護問題,進而促進公平交易,實現農民角色和身份的根本轉換,成為城市真正的主人,從而根本上解決因土地引發的諸多社會矛盾。

  正如總理所言,我國經濟發展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不能再靠犧牲農民土地財産權利降低工業化城鎮化成本,有必要、也有條件大幅度提高農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可以預見,下一步農村土地徵用制度改革的完善重點,將放在保護農民土地權益上。(李佳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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