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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房建設資金渠道拓寬。財政部近日發文明確,在保障性安居工程現有資金來源基礎上,將增加的地方政府債券收入、個人住房房産稅試點地區取得的房産稅收入、部分國有資本收益和城市維護建設稅收入用於保障房安居工程建設,確保不留資金缺口。
加快推進保障房建設成為本輪樓市調控貫徹“有保有壓”政策的重要抓手,但資金短缺問題卻掣肘了保障房上市進程。財政部此番發文拓寬融資渠道,其目的就是要破保障房既有瓶頸。但需要提及的是,相形保障房所面臨的巨大資金缺口壓力,這些新增渠道的“輸血”能力遠遠無法覆蓋。彌合保障房資金缺口,還需要進一步以全局創新思維實現突破。
保障房大規模入市可謂是眾望所歸,它不僅能滿足許多中低收入者的住房需求,更為關鍵的是可以優化樓市供求結構,帶動房價實現理性回歸。回顧剛剛過去的一年,各地保障房建設如火如荼,基本實現了年初向中央立下的“軍令狀”目標。但遺憾的是,在各地方“開工”捷報頻傳的同時,關於“竣工”的聲音卻頗顯微弱,那些機器轟鳴的工地距離成為老百姓期盼的“家”還很遠,而後續資金不足正是導致保障房建設未達公眾預期的關鍵。如今,債券融資、房産稅試點收入等新增渠道的開闢猶如雪中送炭,體現出主管部門積極解決資金問題的意向。
然而,在分析保障房市場資金的供求結構之後,我們卻仍難以充分樂觀。進入2012年度,上年已開工的保障房需要繼續投錢建設,而當年新開工的項目也在源源不斷地上馬,同樣是“嗷嗷待哺”。據預計,保障房資金壓力將可能會攀升到1.8萬億至2萬億元之間。顯然,如此大的資金缺口嚴重捆縛了保障房正式入市的腳步,主管部門安排新渠道所投入保障房市場的資金,很可能只是“涓涓細流”,難解資金缺血之痛。
從地方債發行情況看,此前的融資目標並非全部指向保障房,且已陸續到期。平衡預算、及時還債反而是地方政府面前的首要工作,如果處理不當則極易引發信任危機,影響到後續融資。在這一語境下,我們很難期望用於保障房建設的地方融資規模能有一個大的突破。而從房産稅試點開徵情況看,2011年上海、重慶兩地分別徵繳稅款不過22.1億元和1億元,這與高達數萬億級別的資金需求相比,著實是杯水車薪。而文件中所稱的從國有資本經營預算以及從城市維護建設稅等稅費中“安排的資金”,則未給出明確的比例,在現實執行中完全可以出現彈性空間,最終難以在資金供給方面形成穩定的保障。
需要指出的是,目前中央政府要求各地土地出讓金凈收益的10%用於保障房建設,但這部分資金來源卻可能因樓市低迷影響土地市場而風光不再。監測數據顯示,2011年全國130個城市土地出讓金總額為19052.3億元,同比減少11%。而北京與上海等大型城市的財政部門,也紛紛預計今年土地出讓收入較去年會有進一步縮水。可見,通過土地出讓金渠道提供的資金規模將會縮水,這與保障房建設資金需求膨脹趨勢之間産生了背離。這同樣會對保障房建設的大規模資金籌集構成負面影響。總體而言,要想實現保障房資金建設的全面突破,財政部在制度推進上的力度可能還要加大。
由此,筆者認為,行政部門應該承認既有財政體制和保障資金制度客觀現實狀況,在資金供給不足問題未有實質性緩解的語境下,保障房建設切不可“貪大求快”。如果無法保證數量,就應該以質量為先導,切莫急於去貪大求全。地方政府應當量入為出,在切實保障已開工項目如期保質交付的基礎上,再對新上報建設指標進行合理規劃。
當然這樣的建議只是基於資金缺口現狀下的權宜之計,為保障房市場擴展資金源泉的工作決不能止步不前。比如,作為財政之外的重要資金力量,社會資金投入的積極性要充分調動。不可否認,保障房建設具有投入大、資金回收期長的特徵,較難在直觀的商業效益方面吸引社會資本,然而優質的政府服務與稅費減免優惠政策卻是許多企業渴求的無形資源。就此而言,各級地方政府還需要以更加全面的思維為保障房市場做好融資工作。單純依靠修補性的制度建設,已經很難破解保障房建設的資金困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