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經濟臺 > 財經資訊 >

浙江公佈徵地補償最低保護標準 地方調整要先聽證

發佈時間:2012年02月05日 16:32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證券時報網 | 手機看視頻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2月5日消息,浙江省政府公佈全省徵地補償最低保護標準,並要求所轄市、縣(市、區)政府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對徵地補償標準進行重新公佈或調整,在當地主要新聞媒體上向社會公佈。

  據新華社報道,浙江省政府發出的通知稱,公佈的全省徵地補償最低保護標準如下:實行徵地區片綜合價補償的,徵收耕地的區片綜合價不低於3萬元/畝;實行統一年産值倍數法補償的,徵收耕地的統一年産值不低於1800元/畝,補償倍數不低於16倍,補償標準不低於2.88萬元/畝。

  浙江省政府相關負責人表示,全省徵地補償最低保護標準由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組成,不含青苗補償費和地上附著物補償費。根據實際需要調整徵地補償標準的市、縣(市、區),須對新擬訂的徵地補償標準組織聽證,廣泛聽取社會各界和群眾的意見。

  (《證券時報》快訊中心)

熱詞:

  • 徵地補償標準
  • 保護標準
  • 地上附著物補償費
  • 證券時報
  • 耕地
  • 調整
  • 青苗補償費
  • 土地補償費
  • 安置補助費
  • 全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