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
客服設為首頁 |
2月5日消息,浙江省政府公佈全省徵地補償最低保護標準,並要求所轄市、縣(市、區)政府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對徵地補償標準進行重新公佈或調整,在當地主要新聞媒體上向社會公佈。
據新華社報道,浙江省政府發出的通知稱,公佈的全省徵地補償最低保護標準如下:實行徵地區片綜合價補償的,徵收耕地的區片綜合價不低於3萬元/畝;實行統一年産值倍數法補償的,徵收耕地的統一年産值不低於1800元/畝,補償倍數不低於16倍,補償標準不低於2.88萬元/畝。
浙江省政府相關負責人表示,全省徵地補償最低保護標準由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組成,不含青苗補償費和地上附著物補償費。根據實際需要調整徵地補償標準的市、縣(市、區),須對新擬訂的徵地補償標準組織聽證,廣泛聽取社會各界和群眾的意見。
(《證券時報》快訊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