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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昨日從相關方面獲知,2004年《缺陷汽車産品召回管理規定》實施後的近8年間,我國共召回缺陷汽車500多萬輛。8年前我國每年道路交通死亡人數約為10萬~11萬,如今這個數字降至六七萬。但這8年間,我國汽車保有量翻了四五倍,由2003年的約2000萬輛增至目前的近一億輛。
當然,誰都會説,交通事故死亡人數降低,不僅與汽車本身的安全有關。現在的道路越修越好,司機、公眾的安全意識在提高,交管部門也付出了巨大的努力等。這話都沒錯,但請您反過來設想一下:假使這500多萬輛缺陷汽車沒有被召回,還帶著缺陷在路上跑,那將會是一種什麼樣的情形?要知道,在被召回的缺陷汽車中,有許多車輛正是存在剎車不靈、制動失控等致命缺陷的。
“汽車召回制度絕對是一項利國利民的制度。”昨日在電話裏,國家質檢總局法規司司長劉兆彬對記者説。
法制日報記者 韓樂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