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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亞公佈海鮮平均批發價
若發現海鮮排檔不按最高銷售價格標價,可投訴
三亞市物價局2日公佈三亞海鮮品社會平均批發參考價格,作為海鮮排檔銷售價格的計算依據,遊客可根據公示價格計算出最高銷售價格。若發現海鮮排檔不按最高銷售價格標價,可投訴。
三亞市物價局2日公佈了三亞海鮮品社會平均批發參考價格,作為海鮮排檔銷售價格的計算依據,海鮮排檔餐飲海鮮品平均差價率為:魚類190%、螺貝類160%、蝦類和蟹類均為90%。按照計算方法:海鮮銷售最高價格=某海鮮品購進價格 (1+差價率),可計算出該海鮮品種的最高售價。
三亞市物價部門相關負責人介紹,海鮮排檔必須明碼標價。市民遊客均可根據公示價格計算出最高銷售價格。若發現海鮮排檔不按最高銷售價格標價,一旦出現超出上限的情況,即被視為牟取暴利行為,物價部門有權對這種行為作出處罰。按照規定,海鮮排檔餐飲業經營者海鮮品的購進價格在不高於社會平均批發參考價格10%的幅度內確定。
以包子螺為例,按三亞市物價部門公佈的社會平均批發價為26元/斤,若某海鮮排檔進貨價格為24元,則該店包子螺最高售價為:24/斤 (100%+160%)=62.4元/斤;若進貨價格為40元/斤或不明確進貨價格,則按最高進貨價26元/斤 (100%+10%)=28.6元/斤計算,其最高售價為28.6元/斤 (100%+160%)=74.36元/斤。
據海南媒體報道,對於按照平均差價率管理規定銷售海鮮能否賺錢的問題,三亞市物價部門相關負責人則表示,在對海鮮的最高銷售價格進行規定時,物價部門已充分考慮到經營者的利益和消費者的接受能力。
不過,有此前開過海鮮店的當地人表示,三亞店面一年的租金50萬,再加上服務人員開支,如果不給司機導遊回扣,就缺乏客源,經營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