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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酒瓶回收存在很大的利潤空間,同時也給造假者提供了便利(圖文無關)。 記者黃澄鋒 攝
回收洋酒瓶 要裝啥貓膩
記者調查暗訪:一個軒尼詩XO酒瓶回收價50~80元
人大代表建議:立法防範名貴商品包裝被造假者利用
本報訊 (記者陳翔)廣州濱江東路一間廢品回收站,老闆明確表示“歡迎拿酒瓶來賣”。他説,3斤裝的軒尼詩XO酒瓶回收價格是80元,1.4斤裝的是50元。“一定要有瓶蓋。”
近日,省人大代表朱列玉等提交關於制定《廣東省名貴商品廢棄包裝物管理條例》的議案,建議立法防止名貴商品廢棄包裝物被造假者利用。
名貴商品廢棄包裝物監管現真空
議案稱,目前,在廢棄物回收行業中,有人專門從事名貴酒瓶的回收,並將回收的酒瓶倒手賣給制售假酒的人,直接擾亂了市場經濟的正常秩序,而名貴酒瓶的回收,只是名貴商品廢棄包裝物回收—造假産業鏈的冰山一角。目前,我國沒有關於名貴商品廢棄包裝物管理的專門規定,名貴商品廢棄包裝物的回收,基本處於監管真空狀態。在商品經濟高度發達的廣東,更加應該加強對名貴商品廢棄包裝物的管理,防止名貴商品廢棄包裝物被造假者利用。
朱列玉説,專人高價購買名貴商品廢棄包裝物,轉手出售給造假者,造假者向包裝物裏填充偽劣産品,再投放市場作為真品出售,這就是一些假冒名貴商品的産業鏈,而由於這種假冒商品的外包裝是真品,一般消費者很難分辨。他説,要徹底剷除這一黑色産業鏈,必須從源頭抓起,即加強對名貴商品廢棄包裝物的管理,不再讓名貴商品廢棄包裝物在市場上自由流通。
建議:由具資質企業統一回收
朱列玉説,目前,我國並沒有專門的名貴商品廢棄包裝物的管理法律,內容涉及到包裝廢棄物管理的法律主要有兩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和《清潔生産促進法》,立法的缺失是導致監管真空的原因之一。
在朱列玉草擬的條例建議稿裏,建議規定名貴商品廢棄包裝物統一由核準註冊的、具有名貴商品廢棄包裝物回收資質的包裝物回收企業負責,其他任何單位、個人不得私自回收名貴商品廢棄包裝物;鼓勵賓館和飯店等場所代為回收名貴商品廢棄包裝物,鼓勵單位、個人主動將名貴商品廢棄包裝物送至包裝物回收企業回收網點。
市場走訪:天河區東圃某酒行徐先生説,高檔洋酒瓶回收商“百分百就是賣給造假的”。濱江東路一間廢品回收站3斤裝的軒尼詩XO酒瓶回收價是80元,1.4斤裝的是50元。
代表建議:規定名貴商品廢棄包裝物統一由核準註冊的、具有名貴商品廢棄包裝物回收資質的包裝物回收企業負責,其他任何單位、個人不得私自回收名貴商品廢棄包裝物。
記者調查
回收舊酒瓶
利潤超兩倍
天河區東圃某酒行徐先生説,高檔洋酒瓶回收商“百分百就是賣給造假的”。他説,在假酒製造鏈中,酒瓶、酒蓋的防偽標誌是最難偽造的,所以地下製造者不惜重金收購酒瓶。而回收站熱衷此行的原因則是其中巨大的利潤空間。徐先生説,類似3斤裝的軒尼詩XO酒瓶,廢品收購的回收價格是80元,賣到地下工廠的價格可至200多元,利潤率在200%以上。
“地下工廠也不虧。花200多元買個酒瓶,再灌進去100多元成本的散酒,就可以賣1000多元!”徐先生説,在廣州正規酒行中有個不成文的默契,大家都自覺地把手頭的空酒瓶私下處理掉。“如果貪小便宜賣出去,等於鼓勵假酒,自己砸自己的飯碗了。”
天河車陂一名張姓酒商則表示自己主要收茅臺酒瓶。“30年的500元,15年的100元,普通茅臺酒瓶不收。”他説,如果有人頭馬路易十三、軒尼詩李察、皇家禮炮、拉菲等名酒瓶或洋酒盒,也能賣個好價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