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經濟臺 > 財經資訊 >

江西水泥鑫龍電器等上市公司對強制分紅陽奉陰違

發佈時間:2012年02月03日 10:15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北京商報 | 手機看視頻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企業表態被指應付差事

  證監會關於分紅的相關規定出臺後,一些上市公司紛紛出臺了與分紅相關的方案與解釋,不過從首批“解釋”來看,這些上市公司多少有些“陽奉陰違”的勢頭:不僅“解釋”毫無新意,而且承諾也被指無誠意。

  江西水泥(000789)日前發佈了關於分紅情況的説明,公司表示已經將分紅的相關規定寫入公司章程。根據江西水泥的規定,“公司最近3年以現金方式累計分配的利潤沒有達到最近3年實現的年均可分配利潤的30%時,不得向社會公眾增發新股、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或向原有股東配售股份”。

  記者觀察,近來跟江西水泥同步發佈分紅情況説明的上市公司不在少數,超聲電子、東淩糧油、鑫龍電器等多家公司公告了相關的解釋和説明。不過從這些解釋和説明來看,這些公司都只是在原來相關規定的基礎上進行簡單地重新梳理和陳述,完全沒有新的內容,至於在分紅制度上形成新的條款規定,更是無從談起。

  在分析人士看來,此番上市公司紛紛就分紅事項做出專項説明,是在證監會要求加強公司分紅力度的基本上做出的。實際上,即便是表態最“堅決”的江西水泥也被指有作秀之嫌,因為像江西水泥這種就分紅事項“自上枷鎖”早就不是什麼新鮮事,早在2008年10月A股市場處於一路大熊的途中,證監會為了限制上市公司再融資,就已經出臺過專門文件,要求上市公司最近3年分紅比例低於其年均可分配利潤的30%時,不得進行股權性質的再融資。只是隨著後來市場轉暖,該項規定早已處於名存實亡的狀態。

  據悉,早在去年年底證監會換屆之時,新一屆證監會已經就上市公司分紅的相關事項進行了公開督促。當時,證監會曾要求上市公司加強股東意識,提高對股東的分紅比例,並要求上市公司在定期報告中對不分紅或少分紅的原因進行詳細解釋。

  值得一提的是,在出臺相關分紅情況説明的同時,上述幾家公司還不約而同地在公告中承諾:公司將不斷完善公司分紅的相關制度,使投資者對公司分紅有一個明確的預期,同時不斷切實提升股東回報水平。

  不過,在市場人士看來,這些承諾到底具有多大的約束力,目前還不能抱有太樂觀的預期。在約束上市公司分紅方面,還需制度加以促進,才能有真正的效果,否則只是一紙空文。“上述關於分紅的所有情況説明,更像是上市公司在證監會的強制要求下做出的一個應付性表態,並沒有任何實質性的內容。”分析人士説。(記者 況玉清)

熱詞:

  • 上市公司
  • 分紅比例
  • 證監會
  • 公司分紅
  • 再融資
  • 分配利潤
  • 鑫龍
  • 股東
  • 公司章程
  • 增發新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