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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規定新購經適房不得出售 好政策需全民監督

發佈時間:2012年02月02日 17:0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廣播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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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廣網北京2月2日消息(記者費磊)據中國之聲《央廣新聞》報道,北京市建委、市發改委、市國土資源局、市財政局正式公佈了《關於已購經濟適用住房上市出售有關問題的通知》,明確了新老經適房的區分辦法和經適房上市出售的具體程序。現有政策有哪些重要方面應當注意?下面連線記者費磊。

  費磊:眾所週知,我國保障房的分配和管理存在諸多問題。有人住的是保障房,開的是寶馬車。有人甚至有幾套保障房,嚴重損害社會公平,使保障房制度“叫好不叫座”。當前保障房問題主要集中在兩方面:一、保障房能否保證質量低如期竣工;二、保障房分配退出機制能否保證基本公平。分配是否公平公正更是百姓關注的。尋求福利公平首先要減少尋租空間,而後建立全民監督體制。今後,北京的廉租房、公租房、經適房、限價房這四種保障房將統一申請、審核、分配。新通過審核的經適房申請家庭如果購買經適房將不得上市交易,確需轉讓的也將由住保部門回購。規定一經發佈,受到社會各方廣泛好評。

  北京出臺這一規定,無疑為住房困難家庭有房住又上了一道保險,值得拍掌叫好,讓人充滿期待。全民監督首先要把申請者的資料公之於眾。比如應明確公佈入住人口中,有多少是公務員、有多少是低收入者等指標。信息透明是尋租的消毒劑,網上徹底公開可以降低官方的監管成本。越是高效公平,數據越是真實,越能體現稅收法治原則下政府與民眾的良性互動。杜絕數據注水,杜絕保障尋租,尤為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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