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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北京2月1日訊 記者王璐報道 在2月1日的新聞通氣會上,證監會首次披露了主板、中小板和創業板公開發行股票的審核工作流程,以進一步提高發行審核的公開性和透明度。
據了解,按照依法行政、公開透明、集體決策、分工制衡的要求,首次公開發行股票(IPO)的審核工作流程分為受理、反饋會、見面會、問核、預先披露、初審會、發審會、封卷、會後事項審核、核準發行等十個主要環節,分別由不同處室負責,相互配合、相互制約。“對每一個發行申請人的審核決定均通過會議以集體討論的方式提出意見,避免個人決斷。”證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
上述負責人進一步表示,此次流程公開使證監會的審核工作也接受監督和約束,通過雙向公開使發行市場更加公開、公平、公正,督促仲介機構和證監會審核人員勤勉盡責,也使所有擬上市企業都能共同倡導公開理念。該負責人還透露説,未來將努力做到一經受理就把企業招股説明書的申報稿預披露,一方面,這將對仲介機構提出更高的要求,督促其進一步提升工作質量;另一方面,證監會也不必將時間過多花費在幫助仲介機構修改材料上,而更多專注于風險把控。
此外,證監會還發佈了上市申報企業的基本信息情況。根據發行監管部官方網站顯示,截至2012年1月31日,申報企業共有295家。其中,中海信託、江蘇常熟農村商業銀行、大連萬達商業地産、順峰飲食酒店管理等50家企業處於“初審中”狀態;杭州銀行、廣州富力地産、國信證券等超過200家企業處於“落實反饋意見中”狀態;而遵義鈦業、西部證券、喬丹體育等超過40家企業處於“已預披露”狀態。
又訊 記者王璐報道 證監會在2月1日召開的新聞通氣會上表示,對於非上市公司吸收合併上市公司的申請今後將由原來的發行部和上市部兩個部門“雙審”改為一個部門“單審”,以簡化行政許可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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