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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代簽字權放開有利於投行降低成本

發佈時間:2012年01月31日 11:3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證券時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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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保薦代表人簽字權放開”的消息受到了投行界熱烈的討論。諸多投行從業人員驚呼,“保代就此走下神壇”。

  在保薦制環境下,保薦代表人享受著巨大的制度性紅利,一個項目簽字費可達80萬元左右,同時還可以拿到數百萬元的承銷費提成。

  以一個首發(IPO)項目組有6個成員計算,其中包括2個保薦代表人、1個項目協辦人(准保代)、3個普通投行人員,保守預計人力成本約為500萬元。

  現實情況卻是,在保薦承銷收入結構中,項目組通常比投行總部拿的還要多。證券時報記者調查獲知,目前相當數量的投行為吸引保薦代表人或優秀的項目團隊,往往開出“二八”分成甚至“一九”分成的高提成機制,即20%或10%的承銷收入歸投行總部,80%或90%的承銷收入歸項目組。

  在上述分配機制下,許多投行只能陷入“賺吆喝不賺錢”的怪圈,同時也出現了年薪超千萬元的超牛保代。

  高企不下的人力成本令許多投行不堪重負。據證監會保薦信用監管系統的數據顯示,截至今年1月30日,註冊保薦代表人數量已達2035人,保薦機構數量達74家,平均每家保薦機構擁有27.5個保薦代表人。如果以保代平均200萬元年薪計算,那麼平均每家保薦機構每年僅保代工資支出就將達5500萬元。

  這無疑是一筆巨大的支出!況且很多中小投行目前已經陷入了“惡性循環”:一方面優質項目儲備嚴重不足,另一方面還在拼命高薪挖角保代。雖然目前新股發行節奏依然較快,但這些中小投行卻只能入不敷出。

  放開保代簽字權的舉措則能夠有效降低投行的成本。按照目前投行業界的共識,未來保薦代表人有可能同時負責4個項目的簽字。這意味著,如果將保薦代表人的簽字權作為一種資源的話,這種資源將成倍放大。

  按照目前規定,保薦代表人可以負責1個主板項目或中小板項目、1個創業板項目的簽字,每個項目需要2個保薦代表人共同簽字。

  從表面上來看,保代簽字權放開後,由於保代同時負責項目數量的增多,其有可能獲得比目前更多的收入,但這種現象只有可能在極少數人脈與能力兼具的保代身上實現;對於更多的保代而言,由於簽字權變得不再稀缺,加之投行項目數量難有激增可能,其相應的簽字費和承銷費提成大幅度下降則是大概率事件。從這個角度來考慮,投行未來的人力資源成本有望大幅下降。

  此外,保薦簽字權的放開也符合監管層“差異化審核”的新發審思路。在新的思路下,證監會將對那些歷史記錄良好、專業能力突出的保薦機構和保薦代表人推薦的項目實施“優先對待”。那些優秀盡責的保代未來將獲得更多的項目簽字機會,而那些歷史記錄較差的保代未來則將逐漸被市場所淘汰。記者 楊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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