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經濟臺 > 消費調查頻道 >

拉手網被疑誤導消費者 團購“杏花村”實為貼牌酒

發佈時間:2012年01月29日 10:20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北京晚報 | 手機看視頻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白酒還是很多人走親訪友過年的首選禮品,但這也是一筆不小的開銷。有消費者投訴説自己在團購網站“拉手網”上“團”了一箱汾酒集團的“杏花村酒”,買回來發現自己上了當,這竟然是一種“貼牌酒”。這又是怎麼回事?

  調查

  團購“杏花村” 藏貓膩

  “96元包郵!原價398元的汾酒杏花村十五年陳釀酒”,奔著這個廣告,邱女士在團購網站“拉手網”上“團”了四瓶白酒。這麼便宜買到家人愛喝的杏花村酒,她本來慶倖,但家人一喝卻覺得不對勁,仔細對照,她也發現了問題。

  邱女士和正牌的酒一比較什麼都一樣,正牌酒的電話是酒廠的電話,一打就通,像這個電話沒有人接,經過查詢114,發現這是一個不用的小靈通電話。而汾酒集團提供的防偽碼識別方法,她也壓根兒沒在瓶身上找到,仔細對照汾酒集團官方網站的産品目錄,也根本找不到“45度”的“十五年陳釀”?又端詳包裝,邱女士看出了問題:我細看發現貓膩藏在裏面一個最不起眼的地方,寫了一個“百福興酒”,實際上它寫的是杏花村15年陳釀,我們看的都是這個,我們當時是按著這個買的,然後它在最不起眼的地方打了一個“百福興酒”幾個字。

  “貼牌”“正牌”該明示

  邱女士不解,自己明明在網上看到的是“杏花村酒”,當時所有的宣傳都是“杏花村酒”。買來的確是不知來路“貼牌酒”。記者仔細查閱購物頁面,的確在説明文字中對産品的描述都是“汾酒杏花村十五年陳釀酒”,只是在包裝圖片中,仔細辨認可以看到“杏花村酒”的標誌右下方,有著很小的圖章樣文字“百福興酒”。到底誰該為此擔責?

  説法

  汾酒集團授權不便説

  拉手網關於“汾酒杏花村十五年陳釀酒”的銷售頁面顯示,這項活動已經在2011年10月10日結束,共1060人購買,網頁下方提供了白酒經銷商的聯絡電話。“百福興酒”到底是什麼酒?經銷商説,這是一種“貼牌酒”。 這個酒叫杏花村百福系列酒,比如説杏花村授權可能是別的廠生産的,有它的授權,汾酒集團下屬有好多這樣的企業,汾酒集團給他們授權,可以生産它這個牌子的酒,但不是它本廠生産的。

  聽上去這和一般意義上的“杏花村酒”還真的不是一回事,但當記者致電汾酒集團,工作人員也表示,只要沒有防偽標識或者服務電話不對,就不是真的杏花村酒,但這種貼牌酒的授權,她不便透露。

  拉手網否認誤導

  看來這位消費者團到的還真的不是杏花村,但是從採訪中聽起來汾酒集團的態度也是諱莫如深,消費者沒有買到想買的酒又怎麼辦?

  邱女士表示:打過四五次客服電話,對方態度都特別好,但是就是不解決問題。自己和拉手網客服對此交涉,都沒得到滿意的答覆,拉手網的工作人員面對“貼牌酒”的質疑不以為然,聲稱賣出的商品都是正品,不支持退貨。並且我們這邊已經和商家結完尾款,已經跟商家沒有合作了。對於消費者的質疑,拉手網反復否認網站存在誤導。

  律師

  涉嫌侵權網站有責任

  著名消費者維權律師邱寶昌説,網站有責任。 網站裏邊應該報推銷商品或者服務的經營者的真實信息情況,如果是貼牌的,不是汾酒原産地産的是其廠家,然後貼牌的不是老百姓理解的真正的原廠的,那應該把真實情況告訴網民,那就是相當於在網站銷售商品,涉嫌侵害了消費者的知情權。對貼牌酒和正品酒的區別,網站應當明示,否則完全應該承擔責任。商家的義務沒有盡到,問題是它在網站上是不是明確告知了消費者,如果故意隱瞞了貼標的事實,它就構成了對消費者的誤導,消費者完全有理由退貨。王嫻 據央廣中國之聲

熱詞:

  • 杏花村
  • 貼牌
  • 拉手網
  • 團購
  • 汾酒集團
  • 貼標
  • 誤導消費者
  • 杏花村酒
  • 貼牌酒
  • 百福興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