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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中國之聲《央廣新聞》報道,春運迎來春節前最高峰,幾乎什麼事都難擋回家路,可是一些城市裏的租房客卻面臨著被房主要求節前搬家騰房的煩惱,明明已經交了房租,為何被掃地出門?原來他們被假房主或二房東給騙了。遇到這樣的情況該怎麼辦?連線中央臺記者孫瑩。
主持人:假房主、二房東是採用什麼手段欺騙租房客的?
記者:北京朝陽法院剛剛判決的一個案子,被告人劉鵬、任宇經預謀後,由劉鵬使用化名以交短期租金的方式租賃了海淀區、朝陽區、西城區等地房屋,然後通過互聯網發佈房屋的出租信息,由任宇冒充房主與10人簽訂租房協議,在簽協議時,他們向租房人出示假的房産證、身份證等證件,煞有介事地簽訂租房合同,然後以預交長期租金可以便宜的條件,要求租房者年付房租。可是租房客住了沒多長時間,真正的房主上門收房租,才發現其中有詐,而假房主已經無法聯絡上了。僅一年的時間,他們就騙取租金28萬4千多元。所謂的“二房東”也是租到單元房後再按房間分租出去,他從房主那裏簽的是三個月一交房租,而分租出去卻要求交半年或一年房租,節前在北京已發生多起二房東不給房主,還拒不退還房租,最終玩消失,房主要求租房客騰房的案例。
主持人:有此遭遇的朋友該怎麼辦?如果再租房要注意什麼?
記者:租房客可以先報警,如果警方可以通過身份證信息確認對方身份為假,可認定是詐騙。如果警方認為,有合同,屬於合同糾紛,不能斷定是詐騙,立即起訴,雙方簽訂的合同、對方提供的身份證複印件、欠條等等都可以作為證據。法官提示,租房要通過正規仲介,不要輕信網上信息,簽合同前,最好到小區派出所或居委會、物業諮詢,以確定房主的真實性。